游街口号6

时间:2022-04-20 12:14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汤嘉琛 | 评论: 次 | 点击:

游街口号6

1. 历届台湾同志大游行的主题口号

2003年11月1日

第一届以「看见同性恋」为主题。

路线从男同志历史空间新公园(228公园)出发,走向西门町红楼广场,将近500人开启台湾同志游行的序幕,也是全球华人地区首次举办的同志游行。

首届的台湾同志游行为第四届台北同玩节(同志咨询热线协会主办)系列活动之一。

2004年11月6日

第二届以「唤起公民意识」为主题。

路线从中正纪念堂出发,沿中山南路、景福门、凯达格栏大道、公园路,走过228公园/新公园、衡阳路,到红楼广场,超过3000人参与。

主要诉求为:「异议公民‧彩虹城市‧花样主体‧同治国家」。

本届开始台湾同志游行由跨社团组成出的「台湾同志游行联盟」主办,组织代表图案为六色爱心标志。代表精神为:

彩虹爱心:六色彩虹的爱心.是我们同志们爱与包容最美丽的呈现

花样主体:多彩缤纷的花瓣.绽放出一朵象征多元性别文化的彩花

中间星状:主体亮丽的光芒.个体生命如星辰般发光发热永恒闪耀

六心环扣:妖娆万千的环绕.互爱互助相接彼此让我们更紧密团结

2005年10月1日

第三届以「同心协力101」为主题。

路线从敦南诚品书店出发,走过忠孝东路,到达台北市议会广场,近5000人参与。

主要诉求为:「共同打造没有言论压迫、更多元、平等、无歧视的生存环境。」

2006年9月30日

第四届以「一同去家游Go Together」为主题。

路线从松山烟厂沿着忠孝东路,至华山创意园区。并于终点举办公开的同志婚礼,有四对拉子伴侣参与,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参与人数首次突破10000人,成为亚洲地区最具规模的同志游行。

主要诉求为:「争取同志伴侣权益的合法化,例如结婚权或同居伴侣法,同志生育领养子女的权利,以及老年同志的关怀照顾等,希望让每个同志都能拥有组织家庭的自由选择权利;除此之外也希望透过对同志父母亲人等议题的讨论,让同志的父母及亲人能对同志有更深的了解,并进而支持同志!」

2007年10月13日

第五届以「彩虹有够力Rainbow Power」为主题。

路线从国父纪念馆出发,沿仁爱路、安和路、敦化南路、忠孝东路、逸仙路、松高路、松智路抵达「台北市政府大楼后方广场」。

1万5000名同志共同参与,在忠孝东路四段共同拼出「彩虹地景」,创造台湾有史以来最大的彩虹图案。

主要诉求为:「1、反歧视、要平权,同志公民不容忽视。2、展现多元,创意无限,同志最美丽。3、超越蓝绿,关键少数,彩虹有够力。」

首次选出「彩虹大使」张惠妹,在游行终点舞台为全体LGBT同志演唱。

2008年9月27日

第六届以「骄傲向前行 Run the Rainbow Way」为主题。

以「展现多样,骄傲做自己」、「消除歧视,勇敢向前行」号召LGBT社群共同上街。

2009年10月31日

第7届以「同志爱很大! Love Out Loud」为主题。

「用爱消弭歧视,相爱展现力量」

为诉求,从充满政治意涵的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出发,一路踏行回顾对于同志而言具有意义的228公园、常德街等历史地标。今年的诉求标语也期望社会终有一天能消弭因无知、误解和偏见所造成的歧见,终能以爱平等对待各式各样的族群。但在这之前,别忘了要懂得爱自己!

2010年10月30日

第8届以「投同志政策一票 Out & Vote」

2010年台湾同志游行,将于10月30日下午举行。游行路线计划从凯达格兰大道出发,沿公园路、襄阳路、衡阳路行进,并转入人潮众多的西门町徒步区(汉中街)、台北车站前忠孝东路与同志支持者互动,最后在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聚集,向政府与社会大众大声喊出今年游行口号──「投同志政策一票」。

游行联盟表示,是为展现台湾LGBT族群的政治实力,彰显LGBT族群公共议题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也是一次唤醒和凝聚LGBT社群内部政治及公民意识的重要契机。同时,同志游行也将与边缘弱势族群结盟发声,展现LGBT族群的多元、包容性。

2. 游行静坐中的标语条幅的法律规定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居住地的地址、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及通信地址;(二)集会、游行、示威的缘由、目的、方式;(三)集会、游行、示威起止时间、集会地点、路线和中途暂短停留地点及解散地点;(四)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数、负责维持秩序的人数及佩戴的标志;(五)集会、游行、示威使用的标语、口号及其他宣传品的内容;(六)集会、游行、示威使用的车辆、音响设备及其他器材设备的名称、种类和数量;(七)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以单位的名义申请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须提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证明。

3. 辛苦的六一游行450日记

今天我非常高兴,因为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今天我一大早就起了床,吃好饭,喝好水。6:30我们就去学校了。

来到学校,我看见才有几个同学来,所以我认为游行还早着呢。谁想到,才过了几分钟老师就叫我们去队伍里。

队伍一共分两组:男一组女一组。我们老师教了我们口号,(在路上喊的)。

那些道具是举起来摇的。我们来到了游行队伍(升旗的地方),看见有许多人已经到了。

我们焦急的排在游行队伍当中,静静的等待着队伍的出发。“嘟嘟嘟”,只听一声号响,我们的队伍出发了! 我们开始游行了。

游行的路非常长。由于我们喊着口号,许多人都来围观,汽车还主动给我们让路呢。

4. 中国游行法

中国游行法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下列活动不需申请: 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 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第八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扩展资料 合法游行的办事程序: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受理机构分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标准,对申报材料、场地、线路进行审核勘察; (2)提出初审意见。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受理机构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2)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华容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 2、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制作许可文书;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载明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四、送达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受理机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开审定结果,并应当在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日的二日前送达申请人;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发许可文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合法游行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二、发动、组织、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公民的本地常住证明材料或居住证明材料; 三、负责人的完全行为能力人证明和无正在服刑、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证明材料; 四、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出具本单位负责人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华容县人民政府网-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游街口号6

王全安嫖娼事件中的“游街”与“群众”

王全安嫖娼事件中的“游街”与“群众”

微博和微信最近被“导演王全安嫖娼事件”刷屏,这种千夫所指的舆论声势,俨然就是一场新时代的游街示众——王全安和妻子张雨绮被有关部门五花大绑,一些气急败坏的围观者向他们扔去臭鸡蛋,就连他们的旧爱新朋也被逼着表态;那些如同打了鸡血的段子手们,则亢奋地用一些低俗的段子给这起风波浇油添柴。

按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的通报,王全安涉嫌卖淫嫖娼被拘源于“群众举报”。经常看新闻的人估计都已留意到,从卷入吸毒丑闻的李代沫、宁财神、房祖名、柯震东,到招嫖被抓的薛蛮子、黄海波,都栽在了“群众举报”上。无论这些人事发时身在酒店、家中还是工作室,眼睛雪亮的“群众”总能精准地掌握线索。

常有人说,公众人物影响力大,要对追随自己的粉丝负责,要做社会榜样。这种论调听上去无比正确,暗含的逻辑却是——喜欢公众人物的人都没有理性判断能力,他们吸毒、嫖娼也会将粉丝“带坏”。可实际上,与这种潜在的负面影响相比,更令人忧惧的是目前这种轻车熟路的“游街”做派和“群众举报”模式。

有关部门将嫖娼案公开化,第一时间曝光各种细节甚至现场视频,初衷可能是以儆效尤,并宣示一种官方认定的“道德正确”。在鼓动网友向被游街者吐口水之时,有关部门无异于在公共空间炫耀权力肌肉,而涉案人员则被动地成为了反面教材和教化工具。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权力对个人权利的践踏几乎毫无顾忌。

讽刺的是,使用“游街”做派的负效应很明显,最终取得的效果往往与初衷南辕北辙。大张旗鼓的批判,或许会让卷入丑闻的公众人物声誉受损,但也会让一些部门丢掉自己的底裤——只要厘清这些“游街”事件的始末,人们就会看出权力机构对法治原则的破坏和践踏。随着时间推移,那些在私德上有瑕疵的公众人物会慢慢从丑闻的泥沼中爬上岸,但普罗大众对法治的信心却可能越来越弱。

至于频频拿“群众举报”当武器,也绝对不是什么高明的把戏。如果我们身边真的潜伏着那么多“火眼金睛”的“群众”,他们觉悟极高,甘愿充当某些部门的耳目,时时揣着一个小本子记录可疑的人和事,并时刻向某些部门举报,这样的现实真是让人“细思恐极”;而如果这些“群众”根本不存在,有关部门的线索是通过其他一些非常途径所取得的,只会让真正的群众越来越没有安全感。

倡导主流价值观并无不可,但倡导的手段却有高下之分。热衷于蒙昧时代游街示众的那一套,或者企图用明星吸毒、名人嫖娼这种事儿来搅浑舆论、转移视线,只会让自己越发显得拙劣。依法治国的口号已经喊了多年,据说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也将以此为主题,有关部门早该学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了。

提升公共治理的水平,不能靠漏洞百出的谎言,也不能低估公众的智商。否则,每次在让一些犯了事的公众人物“游街”的同时,也在让自己“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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