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部门口号
时间:2022-04-21 07:49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文化遗产 | 评论: 次 | 点击: 次
文物部门口号
1. 保护文物古迹的宣传标语
1."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2.提高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增强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历史
4.保护文化遗产,我们仍需努力。
5.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6.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
7.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
8.保护文化遗产,守望精神家园
9.文化遗产日:一天的提醒,每一天的行动
10.文化遗产不可再生,加强保护刻不容缓
11.纵有金山银山 , 难买文化遗产
12.文化遗产保护:尊重历史,造福今天,开创未来
13.祖先的 、我们的 、子孙的——请保护文化遗产
2. 保护文物的标语 满意回答
★ 尊重历史,造福子孙。
★ 自古长城万里长,今日你我爱长城。 ★ 在长城内见到垃圾应随手捡起。
★ 一切破坏或侵占文物的行为都是可耻的。 ★ 兴我中华、爱我长城。
★ 向有关部门呼吁,利用电视、广播向全国宣传,让每人心中有“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观念。 ★ 我们的古迹,我们的祖国,你不爱护,我不爱护,谁来爱护。
★ 文物是国家的财产,杜绝侵占或破坏。 ★ 文物就是保护我们祖先的智慧的结晶。
★ 文化遗产不可再生,加强保护刻不容缓。 ★ 文明古迹——文化的传承www.jintang114.org与鉴证。
★ 万里长城永不倒,我们保护最重要! ★ 提醒公民不在长城设点收费,让长城变得更美丽。 ★ 千年文化博大精深,后人爱护薪火传承。
★ 千年文化,民族的骄傲,让我们共同来关爱! ★ 破坏古迹,就是破坏你的未来。 ★ 你的长城,我的长城,中国的长城,地球的长城。
★ 留下历史,保护古迹。 ★ 来自古老的声音,请您珍惜! ★ 号召少先队来阻止那些在长城乱扔垃圾的人。
★ 古迹属于你,属于我,是我们的共同财富。
3. 文物普查宣传单如何写
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自开展以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物普查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一个大家关心支持和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借助广播电视媒体,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宣传口号;二是在县城主要街道、社区、圩镇、乡村悬挂宣传横额,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海报(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悬挂宣传横额83条、出宣传栏20多处、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海报共3000多张);三是编发文物普查工作简报,编印《请你告诉我们》宣传单2000多份发至各个单位和社区;四是利用网络宣传平台,在县文广局、中国客家堂网站,发布文物普查最新动态,让大家能在网上浏览最新的文物普查信息;五是利用电影放映进行映前宣传;六是公布了文物普查热线电话;七是梅县文广局还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全社会发出呼吁——关心身边的历史,延续民族文脉轨迹,传承客家优秀文化……通过广泛宣传,使文物普查工作家喻户晓,为下一步的田野调查工作打下了基础。
4. 尊重历史,保护文物为主题的演讲
保护文物安全责任重大 文物是一部物化了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我们与遥远的祖先联系、沟通的重要渠道,是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精神纽带。
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意义难以估量,责任重于泰山。 我国已有世界遗产2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6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000多处,市县级60000余处,而且这些数目还会继续增长。
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切实履行我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坚持文物工作“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加强文物行政机构建设、增加文物工作经费、培养文物工作人才,实现文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已是一个日益紧迫的问题。目前,除文物行政部门外,建设部门、林业部门等,都对文物名胜握有一定的管理权;而各级地方政府更是执掌着生杀大权。
叠床架屋,政出多门,结果是龙多四靠,许多工作难以落实。我们必须切实遵守《文物保护法》关于“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明确规定,将文物置于文物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之下。
作为受国家委托管理文物的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必须严守职责。那些至今仍将文物经营权出让给企业经营的行为必须立即改正。
日用品坏了,可以再生产制造,文物却不同,它不能再生产,再生产出的东西不是文物,是仿制品或赝品,是没有任何文物价值的。文物一旦损坏,就永远不能复原。
没有众多的文物史迹,文明古国也就名存实亡,失去其传统的风采和内涵。 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
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会越来越少。
所以文物十分珍贵。 忘记历史,就没有未来! 让我们来一起保护文物吧。
5. 保护文物,我们该怎么做
1、参观时只看不摸,游览胜地 不要在树木,古墙上刻字,滥画。
2、看见文物要拿给鉴定师进行鉴定,还要查清它的价值。
3、我们发现文物,也不要倒卖,这是犯法行为,应该交给国家处理。
5、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6、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7、文物出境展览,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一级文物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量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_文物保护
国家文物局公布2018“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和宣传口号
4月20日,国家文物局网站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好相关活动。
活动主题
文化遗产的传播与传承。
宣传口号
1.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2.坚定文化自信 传承中华文明;
3.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守望家园你我同行;
4.呵护文化遗产 讲好中国故事;
5.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共享时代美好生活
国家文物局将在广州市组织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期间将举办“海上丝绸之路:研究 保护 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文化遗产公开课、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丹青记忆 守望家园”美术展等活动。
各地文物部门和文物博物馆单位可结合活动主题,参照主场城市活动的形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于5月8日前提交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计划,包括拟组织开展的公众体验传承活动计划,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情况,国家文物局官网、微博微信和中国文物报将择优登载。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办政函 [2018] 34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切实做好组织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化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积极探索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更好提升新时代文物工作传播力、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及宣传口号
活动主题:文化遗产的传播与传承
宣传口号:1.加强文物保护利用;2.坚定文化自信 传承中华文明;3.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守望家园你我同行;4.呵护文化遗产 讲好中国故事;5.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共享时代美好生活
三、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国家文物局将在广东省广州市组织开展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期间将举办“海上丝绸之路:研究 保护 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文化遗产公开课、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丹青记忆 守望家园”美术展等活动。
(二)各地文物部门和文物博物馆单位可结合活动主题,参照主场城市活动的形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三)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各地文物部门要根据文物资源状况和实际接待能力,在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前提下,适当延长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时间,鼓励世界文化遗产地、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面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免费或优惠门票及公益讲解等服务,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扩大文物资源共享。各地文物部门可围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体验传承活动。
(四)国家文物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和中国文物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广州主场城市和各地活动情况,为各地开展的公众体验传承活动提供公益传播。对于各地具有典型特色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国家文物局将予以重点宣传和推介。
(五)请各地文物部门认真做好有关应急预案,确保公众和文物安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实际、讲究实效,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请各地于5月8日前提交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计划,包括拟组织开展的公众体验传承活动计划,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情况,国家文物局官网、微博微信和中国文物报将择优登载。
联系人: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新闻与宣传处 范伊然 钱春峰
联系电话:010-56792053 56792055
13911056816 13716588103
联系邮箱:yichanri201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文物局官方媒体联络方式
2.各地拟组织开展的公众体验传承活动计划(报送表格)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附件1
国家文物局官方媒体联络方式
一、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sach.gov.cn/
联系人:张伟
电话:010-84079108
邮箱:yichanri2018@163.com
二、官方微信“国家文物局”
三、官方微博“中国文博”
联系人:仇岩
电话:010-84849851
邮箱:yichanri2018@163.com
附件2
链接
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即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后经国务院批准,自2017起改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