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口号
时间:2022-04-21 12:57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惠州发布 | 评论: 次 | 点击: 次
税务局口号
1. 税务局霸气口号
1.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2.为国聚财,改善民生
3.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4.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5.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6.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7.依法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8.依法诚信纳税,共享祖国繁荣
9.税收连着你我他,富民强国靠大家
10.规范税收执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11.主动索要发票,维护自身权益
12.发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
13.依法诚信纳税光荣
2. 税收宣传语有什么
1.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2.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3. 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4. 依法诚信纳税,共享祖国繁荣?
5. 依法诚信纳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6.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8. 依法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9. 依法诚信纳税,是最好的信用证明?
10. 税收连着你我他,富民强国靠大家?
11. 规范税收执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2. 主动索要发票,维护自身权益
13. 发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
14. 依法诚信纳税光荣,偷逃骗税违法
惠州市地税局征集文明标语,2000元等你拿!
为充分发挥税收宣传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促进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的不断提高,营造全社会诚信纳税氛围,擦亮惠州税宣品牌,展示“十三五”税收工作良好开局,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惠州文明网、今日惠州网举办税收宣传网络传播活动。
本次网络传播活动分为两大主题,总有一个活动你能参与的!
★ 活动一 税宣新标杆 ★
用精炼的语言抒发对新时期税务部门的期盼,描绘税收助力城市发展,提升民生幸福的美好愿景。标语可以从税收理念、纳税遵从、征纳关系、税务形象等各方面展开,要求既有全国普适性,又能够体现惠州本土特色。
参与方式
微博:以#诚信纳税#为关键词,通过新浪微博写下自己税收宣传标语的应征稿,标语前注明“【税宣标语】”,简要说明标语的含义,并@惠州文明网。
“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征集活动范例:#诚信纳税#【税宣标语】“国以税为本,人以信为先。争作诚信纳税人,共创社会和谐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坚守诚信原则,依法自律,合法经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惠州文明网
微信:关注惠州文明网官方订阅号“文明惠州”,并通过后台发送自己税收宣传标语的应征稿,同时简要说明标语的含义+投稿人名字+联系方式。
(记得微信上给小文的投稿的同时要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哦!!!)
论坛:在文明论坛的“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征集网上征集活动的主题帖点击“我要参加”参与活动,并回帖写出自己的标语和简要说明标语的含义。
征集时间
“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征集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5月16日。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1000元。
微信投票设置作品人气奖: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500元礼品;
二等奖2名,每人奖励价值300元礼品;
三等奖3名,每人奖励价值200元礼品。
抽取200名参与微信投票的网友颁发参与奖,每人奖励纪念品一份。
征集活动结束后,在参加微博、博客、微信、论坛活动的网友中抽取20名幸运儿,每位奖励小礼品一份。
评奖方式
微信网络投票占比40分
评委评审占比60分
5月17日至5月27日为作品展示和评奖。评奖采用“微信投票+专家评审”的形式,总分100分,微信网络投票占比40分,评委评审占比60分。将所有“税宣新标杆”税收宣传标语征集作品收集齐后,通过微博、论坛、微信、博客等平台展示,5月19日至5月27日启动微信投票。5月28日对作品进行专家评审,综合微信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总分,于5月31日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 活动二 争当文明纳税人 ★
参与方式
微博:以#诚信纳税#关键词,通过微博随手拍下身边的办税和税收宣传的场景,并说出自己对诚信纳税的理解,并@惠州文明网。
论坛:在文明论坛的“争当文明纳税人”主题帖下跟帖留言,说说身边的办税和税收宣传的场景,并说出自己对诚信纳税的理解。
征集时间
“争当文明纳税人”网络主题传播活动征集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5月26日。
活动结束后,将在参与活动的网友中抽取30名幸运网友,于5月31日公布获奖名单,每位奖励小礼品一份。
★ 活动对象 ★
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各级税务机关税务人员。
★ 注意事项 ★
(一)作品要求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宣传形象正面,紧扣税收宣传主题,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
(二)领取奖项时将对获奖者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所得奖项与真实身份不符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三)参加网络传播活动不收取费用。
(四)参加活动必须保证所编写、传播内容和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如有违反,文责自负。
(五)主、承办单位不承担活动参与者作品著作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一切与作品相关的侵权纠纷完全由活动参与者自行解决。
(六)参加征集活动的税宣标语所有权归作者,使用权归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惠州文明网和今日惠州网,税宣标语用于税收公益宣传活动(如广告设计、出版刊登作品、媒体展示、非商业性推广等),不另付稿酬。
(七)主、承办单位保留对活动各项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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