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停售口号
时间:2022-05-08 08:23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北京商报 | 评论: 次 | 点击: 次
保险停售口号
1. 哪些 保险 产品 要 停 售
今天起,哪些保险产品要停售
“4月1日前抢到了‘利赢’,就是抢到了财富,抢不到相当于错过了2003年的楼市与2007年的牛市!”“生命表更换后,同样保额产品,每个月多了几百块保费,几十年算下来多交了好几万块钱呢,还是赶快投保划算啊!”这是近期常见的以“4月1日停售”或“生命表更换产品大幅涨价”等为口号的保险营销。
实际上,这是不少不少保险中介代理人等,根据去年9月保监会下发的76号文件中提到的“要求不符合监管的产品在2017年4月 1日前全部停售”这则消息,把产品“停售”说成是产品“升级”,同时在“生命表更换后产品更新”的促销抢购说辞下,将产品包装成性价比高的产品,引导客户打时间差进行抢购。
哪些产品真的要停售?
去年9月份,保监会下发的76号文件,对保险产品的设计提出了几个新的要求,然后从今年4月1号开始正式实行。
这份《通知》中除了提要求,也明确说明了几种不符合保监会要求的保险产品,也将在今年4月1号前停售。
1.保障水平不达标的,要停售
要提高保险金额与保费的比例下限,相当于提高保障程度,提高杠杆比,这本质上来讲是有利于受益人的。因此未达到这个标准的保险产品必须在4月1日前停售,而不是所有类型的产品都停售。
2.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高于年复利3%,不满足条件的要停售
投资者在银行买的银保产品,很多都是这种万能险包装的。这类产品给出的收益率都不低,动不动就6%+,甚至还承诺保底利率3.5%。收益高,背后的风险也高,所以保监会为了提高客户资金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76号文件限制了万能险的利率上限,所以4月1号前不符合要求的,停售。
3.提供保单贷款的保险,贷款比例过高的要停售
而对于已经购买了要停售的保险产品,投保人也可以放心,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条款。也就是说,投保人的权益,不会因为产品的停售而受到影响
生命表更新对价格影响有限
至于今年元旦起就使用的第三套生命表,保险人士表示,第三套生命表的确会导致产品价格发生变化,但上涨的只是一部分。
据悉,在第三套生命表中,男性和女性平均寿命分别为79.5岁和84.6岁,较此前的第二套生命表数据分别提高了2.8岁和3.7岁。因此,死亡率的改善使得预期余命增加,养老金给付也会随之增加。
所以,在同等给付条件下,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价应该会相对上升。“投保人的平均寿命提升后,险企承担的保障期间也相应拉长。”保险人士测算发现,30岁的女性而言,同一份养老保险,在第三套生命表下,总保费支出会上涨9.6%。
另一方面,非养老产品的价格会趋于下降。同等年龄条件下死亡概率的降低,使得非养老金类产品保费有降低的可能性。其中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健康险及不 包含生存金给付责任的两全保险、长寿风险较低的年金保险等。但是,有市场人士指出,作为传统寿险业务的利润来源,“死差、费差和利差”中的利差对产品定价影响最大,而对于风险保障业务占比较低的险种,生命表的更新对价格带来的影响也有限。
4月1号起保险业会有什么变化?
1.保险公司万能险业务规模将会缩小,同时万能险产品的最低保障利率将会下调至3%,过高的万能险结算利率将不复存在。此外,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2.可贷款比例下调。4月1号之后,利用寿险保单向保险公司贷款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
3.各险企也在谋划着后续新产品的开发与补充。尽管目前对新产品具体形态还不得知,但回归传统保障将是主流。
事实上,保监会早就进行了辟谣: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购买,不要轻信网络传言,相关政策信息应以保监会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2. 保险公司早会产品停售主持词
每个保险公司的流程都不太一样吧
但是每个公司的早会流程大致如下
1.问好。
各位亲爱的(优秀的)同事们(伙伴们)大家早上好!
很荣幸今天的早会由我来主持。然后自我介绍下。
2.会场纪律
首先请各位调整好坐姿,将手机调至震动,或者静音。
3.保险公司一般先要唱司歌之类的。
请大家起立,以饱满的热情齐颂公司司歌。。。
4.新闻播报
下面有请我们的伙伴(同事)某某给大家带来新闻
天气预报
5激励故事
下面有请我们的伙伴(同事)某某给大家带来激励故事
6开心一刻
做个游戏互动,或者大家一起跳舞什么的
7主管训勉
8专题
完了
3. 保险公司说我的保险产品停售了,需要换保险产品,我可以不换么
问下你保险交到期没?
如果是在保险期限内的一年交保费的话,必须在原来的保险公司交!除非这家保险公司运营不行要关门大吉了,你的保险单子会由保监会规定的一家保险公司接手!这时候你才能去保监会规定的公司交保费!
退保不划算的!只能退还你的现金价值,以及分红的一些钱罢了!如果你交到期了有的险种退保的话可以拿到你交费的那些钱,但是你以后的保障就没了!
买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投资。短期内一般险种是看不出来大的收益!
建议你别退保!有需要的话可以问我!
互联网人身险闯关(二):产品迎集中下架潮,“炒停式营销”来袭,捡漏还是陷阱?
互联网人身险新规整改“大限”未至,产品下架先行?近日,不少营销员在朋友圈晒出“即将停售的网销保险产品清单”,并附上“抓紧上车、欲购从速”等标语。亦有保险公司直言11月在互联网渠道下架4款热销产品。
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更加关心的问题是,一大批“网红”产品都要停售吗?以前买的产品怎么办?新规实施后产品会涨价吗?
全网产品均需调整,部分产品面临下架
明年1月起,《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将正式实施。新规重置了险企经营不同类型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的准入门槛、网销人身险产品范围。
受新规影响,一部分产品也迎来了下架潮。11月18日,家住北京的刘艳(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近日,她多次接到保险营销人员电话,被告知一些年金险、终身寿险产品将下架。也有保险经纪人朋友给她发来了“产品下架一览表”。
为验证列表中相关产品下架是否属实,北京商报记者逐一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咨询。
信美人寿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信美相互天天向上少儿年金险”在11月16日累计保费规模达到5000万元,已关闭投保通道。华贵人寿客服称,“华贵大麦2021定期寿险”未来可能会下架,具体时间尚未通知。瑞华健康客服人员则表示,“瑞华颐悦无忧终身护理保险”预计月底下架。
横琴人寿相关负责人也在采访中回应,其“利久久增额终身寿险”“传世壹号增额终身寿险”已不在线上销售。
可以看出,下架产品多为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险产品。这或因新规对险企经营此类产品资质划定了“进阶门槛”。
事实上,新规不止给险企划定“门槛”,对网销人身险产品范围也进行了限定,可在互联网渠道经营的产品包括: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
获得准入资格的主要是保障型产品,而一些创新型产品,如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以及10年期及以下的年金险、护理险等产品并没有获得网销资格,这部分产品未来可能面临下架局面。如“瑞华颐悦无忧终身护理保险”即将下架,便是因为没有拿到“入场券”。
就产品本身而言,互联网只是一个销售渠道,产品在互联网渠道下架并不代表停售。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不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明年起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但备案的产品可从互联网渠道下架,通过线下渠道销售,就不必停售。
横琴人寿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在个别渠道下架相关产品,也会在监管允许范围内继续销售相关产品。
此外,新规要求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应包含“互联网”字样,也就是说,目前市面上所有的产品都需要下架调整,大部分产品调整完成依然可以重新上架销售。
花式“炒停”霸屏,消费者无需抢购
虽然产品只是下架,还可以在线下渠道销售,且大部分产品未来仍会重新上架,但是仍有一些营销人员利用产品下架整改进行“炒停”营销。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即将停售的网销保险产品清单”已经霸屏部分保险营销人员的朋友圈。
不少营销员直呼:“互联网新规引发的下架潮已拉开序幕”“下架风暴来袭”“紧急通知,高收益产品将下架”“某产品仅8小时5000万额度秒光”“某产品已下架,小伙伴没来得及上车”……
对于营销人员“炒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保险系主任郭振华提示,短期保险可能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但是在理赔服务方面不一定有优势;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的收益率并不比线下产品更优惠,消费者没有必要因为营销人员“炒停”而抢购。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副主任宁威也指出,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属于一个家庭资金安全配置的一项重大决策,消费者应该冷静思考,不应该被一些促销信息打断资金安全布局。
面对产品下架潮,消费者是否有必要在停售前进行抢购?宁威指出,新规对于消费者影响并不大,没有抢购的必要。并且随着迭代升级,产品也会越来越好。对于长期储蓄型产品来说,起决定性作用的收益率,也就是市场利率,目前已进入低利率时期,早买晚买区别并不大。
资深保险经纪人武雯雯也提示消费者,买保险任何时候都不建议抢购,一定要是自己需要,了解清楚并详细咨询后,谨慎作出的选择。
那么,产品下架,消费者已经签订的保单是否会受到影响呢?一位资深保险从业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已经成立的保险合同内容是不可能随意更改的,如果消费者手中的是人寿保单,即使保险公司倒闭了,也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产品丰富服务提升,新规对消费者长效有利
新规落地将会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一是丰富互联网人身保险供给,通过开放经营区域、引入更多的中小公司进入互联网渠道,丰富消费者对保险公司互联网产品的选择。二是改善互联网人身保险的管理和服务。三是重点解决消费者找不到退保页面、找不到投诉入口、退市产品查不到保单、买得快退得慢、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问题。
武雯雯也表示,新规对长期稳健经营的保险公司更有利,也让之前靠爆款网红打市场、忽略配套服务的险企有更多时间累积自己的服务配置,这对消费者来说,是长效有利的事。武雯雯解释称,因为这次新规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服务提升细节,所以已经购买了的消费者可以更安心,不仅拥有性价比优质的保险产品,后续理赔服务也会更好。
根据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高效、稳定的业务系统。包括实时核保、实时承保,在线保全,咨询或服务请求接通率不低于95%等。也就是说,未来消费者将能享受到更便捷的服务、更高的服务效率。
从产品角度来看,宁威表示,新规对于消费者需求最多的保障类产品并没有过多限制,整体而言对消费者影响不大。
那么,针对消费者最关心的产品价格问题,相关产品整改完成重新上架后,是否会涨价?上述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总体均衡,有待进一步观察。短期险方面,新规降低中小公司进入互联网渠道的门槛,有利于价格充分竞争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长险方面,目前市场业务量较小,引入稳健经营的公司、推动发展,其目的在于培育潜在市场。
郭振华分析表示,新规要求险企提供一系列线上服务,服务的提高意味着成本的升高;产品销量的下降也会导致单位成本上升,稍微涨价也是在情理之中。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实习记者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