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伦茨名言

时间:2022-05-10 00:38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大连谢律师 | 评论: 次 | 点击:

拉伦茨名言

1.克劳塞维茨的名言

克劳塞维茨名言

1、战争不是消遣,不是一种追求冒险和赌输赢的纯粹的娱乐,也不是灵机一动的产物,而是为了达到严肃的目的而采取的严肃的手段。

2、刚强的人尽管在内心很激动,但他们的见解和信念却像在暴风雨中颠簸船上的罗盘指针,仍能准确地指出方向。

3、在像战争这样危险的事情中,由仁慈而产生的错误思想是最为有害的。不顾一切、不惜流血地使用暴力的一方,在对方不同样做的同时,必然会取得优势。由于厌恶暴力而忽视其性质的做法毫无益处,甚至是错误的。

4、一方面,进攻要适可而止,进攻者必须掌握时机,量力而行。另一方面,进攻要以保存防御能力为限。进攻者应在自己尚能组织有力的防御、而对手的反攻力量尚未形成时,立即转入防御,这是进攻的顶点。如果超越进攻的顶点,会招致敌人比自己力量更强大的反击;如果过早地停止进攻,则会减少应该取得的胜利。

5、战争是强迫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6、有卓越智力作用指导的胆量是英雄的标志。

7、在消灭敌人军队时,不能仅仅消灭敌人的物质力量,更重要的是摧毁敌人的精神力量。

8、刚强的人尽管在内心很激动,但他们的见解和信念却像在暴风雨中颠簸的船上的罗盘指针,仍能准确地指出方向。

9、经验比一切哲理有价值得多。企图为军事艺术建立一套死板的理论,好象搭起一套脚手架那样保证指挥官到处都有依据,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战争理论主要是帮助指挥官确定思考的基本线索,而不应该像路标那样指出行动的具体道路。

10、作战基本原理,切勿完全处于被动地位。

11、战争全由偶然事件构成;主将虽应。

12、创造明天的是今天,创造将来是眼前,当你痴痴地坐等将来的时候,将来就从你的懒惰的双手中畸形丑陋地走出来。

13、民心和民意在国家力量和军事力量中是一个重要因素,采用民众战争可以大大增强自己的力量。民众战争的烈火一旦燃烧起来,就会起到大部队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14、战争是为了达到严肃的目的而采取的严肃的手段。

15、坚持集中兵力各个歼灭的原则,以歼灭敌军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地方为主要目标。应该集中所有力量打击敌人整体所依赖的重心;同时我方军队要尽可能地集中行动。

16、对个人是指彻底的敬业精神和高超的军事技术,对军队是指团结战斗、勇往直前的作风和胜不骄败不馁的精神。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乃至指挥官,就需要在感情方面和智力方面有巨大的力量。勇气是军人应该具备的首要品质,一定的体力是军人战胜困难的基本前提,强大的精神力量是军人素质的关键。

17、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且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实现。(e out when you can not earn 60,000 U.S. dollars a month, but will not become any company vice president, also owned a car until you have won the hand of those that day.

刚从学校走出来时你不可能一个月挣6万美元,更不会成为哪家公司的副总裁还拥有一部汽车,直到你将这些都挣到手的那一天。

刚毕业别指望拥有太多。

体会:一口吃成个胖子的事不可能,没出息的孩子长大了还可能成为败家子。想做大事的人要学越王勾践:卧薪尝胆。

. 世界不会在意你的自尊,人们看的只是你的成就。在你没有成就以前,切勿过分强调自尊。(因为你越强调自尊,越对你不利)。

7.关于法律的名人名言警句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8.盖尔比茨的名言

是比尔盖茨吧?比尔盖茨名言1 . 社会充满不公平现象。

你先不要想去改造它,只能先适应它。(因为你管不了它)。

2 . 世界不会在意你的自尊,人们看的只是你的成就。在你没有成就以前,切勿过分强调自尊。

(因为你越强调自尊,越对你不利)。 3 . 你只是中学毕业,通常不会成为CEO,直到你把CEO职位拿到手为止。

(直到此时,人们才不会介意你只是中学毕业)。 4 . 当你陷入人为困境时,不要抱怨,你只能默默地吸取教训。

(你要悄悄地振作起来,重新奋起)。 5 . 你要懂得:在没有你之前,你的父母并不像现在这样“乏味”。

你应该想到,这是他们为了抚养你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你永远要感恩和孝敬他们,才是硬道理)。

6 . 在学校里,你考第几已不是那么重要,但进入社会却不然。不管你去到哪里,都要分等排名。

(社会、公司要排名次,是常见的事,要鼓起勇气竞争才对)。 7 . 学校里有节假日,到公司打工则不然,你几乎不能休息,很少能轻松地过节假日。

(否则你职业生涯中一起跑就落后了,甚至会让你永远落后)。 8 . 在学校,老师会帮助你学习,到公司却不会。

如果你认为学校的老师要求你很严格,那是你还没有进入公司打工。因为,如果公司对你不严厉,你就要失业了。

(你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司比学校更要严格要求自己)。 9 . 人们都喜欢看电视剧,但你不要看,那并不是你的生活。

只要在公司工作,你是无暇看电视剧的。 (奉劝你不要看,否则你走上看电视连续剧之路,而且看得津津有 味,那你将失去成功的资格)。

10 . 永远不要在背后批评别人,尤其不能批评你的老板无知、刻薄和无能。 (因为这样的心态,会。

拉伦茨名言

民法:王泽鉴老师精彩语录

民法:王泽鉴老师精彩语录

如果说台湾的法学教育跟大陆的教学的不同之处,我觉得应当强调这样几点。首先我觉得大学的课程不要太多,如果什么科目都教,这个科目也教,那个科目也教,教得很多,这种情形就不可能使得在基本的科目上训练得扎实。

外文是个最基本的训练,我建议很多同学,英文应该必备,英文要 study perfect,要必备。

法律不一定要念得多,法律念得多只是记忆而已,法律是要选几个重要的题目,训练思考能力,这个思考能力用在哪里,哪里就解决问题。法律的问题千千万万,光靠你的记忆不行,你也不必都懂,法律全书这么大,念的只要一点点,法律是通过一些重要问题的训练,让你养成一种思考的方法跟思考的模式,实例题训练的能力是什么呢,不是说你记忆这个案例题,而是让你能够处理新发生的案例,这靠什么呢,就靠你思考的方法,思考的能力,这个思考的能力也要反复练习。

我个人有个看法,每一个判决既然是一个判决,都有它重要的原则,学者研究判例的任务就是去发现、探讨、组成蕴含在判决里的法律原理。

如果你只是读书而没有问题引导的话,那你读书都是懵懵懂懂的,如果有一个问题引导你的时候,你读书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很精确。

为何同学念书时有许多种不同的学说要研读?

因为各采不同的解释方法,此亦方法不可随意选择,必须共同协力,要经过论证。

论证与解释方法息息相关,使人信服、可供检验,期能符合合理客观的正义的要求。论证是法律人最基本的能力与素养。

案例研习绝非仅是技术,而是科学与艺术,由衷希望教授能够运用这样的方式教导学生,从大一开始,使所有的法律人都能具备法律思维,处理案例的基本能力。

请求权的基础为什么重要呢?第一个是入门的作用。你讲一个简单的案子,合同的案子发生的话,可能涉及物权变动和通则里的法律行为,然后是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概念等等。透过请求权基础,可以把这个案子整合起来,所以请求权是整合各篇的。第二个重要性是让我们有一个体系的概念,思考很精细。

如果我们要长期跟一位老师的话就要学习他的方法,学习他学术上的造诣以及研究上的发展。跟着一个老师写论文,要尽量彻底地了解他的著作和研究,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有所发展。拉伦茨老师对我在题目的选择、做学问的方法等很多方面有很大的启示,我回来以后一直以他为榜样,要认真、要努力、要在学术研究上能够对法学的发展有一点贡献。

德国的民法也经历了很长时间,但它出来是一个完整的,而大陆的做法是一点点累积的。因此大陆的法律,就不得不用最高法院的解释。因为法典不完备,问题没法得到解决,就不能不靠法院造法,实际上是制造法律,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就成为了一个中国的特色。

十一

德国的学者都是在大学六年期间的实例之下训练出来的,所以学的踏实、概念清楚,判例学说也都很懂。

经过四、五年的彻底训练,条文都记得很熟,基本功也很扎实,这是德国法学的最大优点。就像美国和英国的学生都会读case,没有这个基本功,其他都是空谈。

十二

任何一个法律建立在在一个法典化的理念与外在的体系跟内在的体系。外在的体系表现在法典的结构,内在的体系是规范的形成跟他的法律原则。这两个都不可或缺。

十三

司法改革的前途在于法律教育,法要强,法律教育先要强,所以根本的问题在于法律教育。为什么说实例演习对法学教育那么重要呢?因为从大一开始进行实例的研习,能够使学生感受到法律和事实的重要性。实例研习的好处有三点:第一,使学生认识到事实的重要性;第二,强化法律规范适用于事实的能力,促进对法律体系的掌握了解;第三,实例题是法院判决的基础训练。无论我们的学生将来是做律师、法官或者行政工作,实例演习都能够培养他面对案例时的能力,包括思考的层次、论证的方法、解释和适用法律的过程。

十四

大陆民法过去最大的问题就是技术不足,当技术不足的时候,许多真正的问题就避开了。而现在年轻的学者开始具备这些技术。同时,法学的技术也是很难的。

我记得以前拉伦茨讲过一句话:“不要区别太过,也不要不作必要的区别”。也就是说,不要作过度的区别,但是也不要作不够的区别。这个区别是法学者最大的能力之一,但是这个技术的培养需要对实务真正的了解。

十五

刚开始什么都不懂,了解太少,但是靠着写一篇文章自己增进一点,写一篇文章增进一点,日积月累稍微有一点增加,完全是从不懂到慢慢有所了解,借着每篇文章的探索,使自己在问题的认识上有所增进。

十六

一个人经由学习法律,通常可以获得以下能力:

1.法律知识。明了现行法制的体系、基本法律的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及教济程序。

2.法律思维。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

3.解决争议。依法律规定,作合乎事理规划,预防争议发生于先,处理已发生的争议于后,协助建立、维护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此之所谓“争议”,系从广义,除个案的争讼外,尚包括契约、章程的订定,法令规章的制定等。

王泽鉴教授,1938年出生于台北。台湾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后赴德国海德堡大学留学,一年后转入德国慕尼黑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历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法律系主任、法律研究所所长、“司法院”大法官(1994-2003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名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客座教授等职务。兼任台湾地区比较法学会理事长、“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他是著名民法学家,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重排合订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总则》《民法概要》《民法物权》《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债法原理》《人格权法:法释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损害赔偿》等。

来源:超律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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