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法的名言

时间:2022-04-13 07:58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初心微视界 | 评论: 次 | 点击:

情与法的名言

1.急求关于法律有情的名言警句

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卢梭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柏拉图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亚里士多德

行政权力退缩的空间有多大,民事权利伸展的空间就有多大。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肯

安全愈是神圣不可侵犯,主权者所保护的国民的自由愈多,刑罚也就愈公正。 ——贝卡利亚

2.关于“情与理”的名言有

1、感情淡薄使人平庸。——狄德罗

2、人们无穷无尽地痛斥情感;人们把的一切都归罪于情感,而忘记了情感也是他的一切快乐的源泉。因此说,情感就其本身性质性质来说,是一种既不能说得太好也不能说得太坏的因素。——狄德罗

3、一个为情感所支配,行为便没有自主之权,而受命运的宰割。——笛卡尔

4、越是接近真理,便愈加发现真理的迷人。——拉美特利

5、在我所讲的一切中,我只是探求真理,这并不是仅仅为了博得说出真理的荣誉,而是因为真理于人有益。——爱尔维修

6、真理之所以为真理,只是因为它是和谬误以及虚伪对立的。——车尔尼雪夫斯基

7、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屈原

8、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毛泽东

9、真理,哪怕只见到一线,我们也不能让它的光辉变得暗淡。——李四光

10、、一切出色的东西都是朴素的,它们之令人倾倒,正是由于自己的富有智慧的朴素。——高尔基

11、任何一个可信的道理都是真理的一种形象。——布莱克

3.求关于法律有情的名言或例子

信念是由一种愿望产生的,因为愿意相信才会相信,希望相信才会相信,有一种利益所在才会相信。 —— 斯特林堡

未来是光明而美丽的,爱它吧,向它突进,为它工作,迎接它,尽可能地使它成为现实吧! —— 车尔尼雪夫斯基

把烦恼当做脸上的灰尘,衣上的污垢,染之不惊,随时洗拂,常保洁净,这不是一种智慧和快乐吗 ——王蒙

人生的追求,情感的冲撞,进取的热情,可以隐匿却不可以贫乏,可以恬然却不可以清淡。——余秋雨

人之赞我,于我未加一丝;人之损我,于我未减一毫。——佐久间象山

如果这是一株玫瑰----它总会开花的。

If this is one rose ----its general meeting blossoms.歌德

只是我自己比较喜欢的一些,你看看能不能用拉~!!

4.求有关情与法的作文素材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当你的家人触犯法律时,你会选择包庇,还是用法律去解决一切呢?

包庇?法律解决?

是的,当你真正面临亲情与法律这两种选择时,你也会变得犹豫不决。或许,你会坚定地说:我会选择让法律去解决一切。但最后,你真的会这么做吗?

人都是有情感的,情渗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也是人的本能所在,情感的种类繁多,上下级情、手足情、战友情、同事情等等,这些情都可能使有些执法者冲昏头脑,把情放在了“法”的上边。因此说,检察官在人际交往中,不仅仅存在“法”与“情”的统一的一面,而且也存在着“法”与“情”相匹悖的一面。

但是朋友,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包庇一个人,其他人也包庇犯错误的人,会导致恶性循环,这样的社会是不是很可怕呢:盗贼进入居民房中偷窃,警察不闻不问;即使犯罪杀人也不用判死刑;没有严格的法律来规范人民……社会该是多么的恐怖与黑暗啊!因此,尽管亲情极其重要,但我们也要凭着自己的一颗良心,明辨是非,善恶分明,将一切交给法律去解决。

或许,这种方法手段残忍了些,你会说:我怎么可能把自己的亲人好友往监狱中推呢?但是,朋友,你换个角度想一想,既然他们做出了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他们就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即使是生命……

这样做,其实是为了他们好,如果不用法律来规范自身行为,而任由他们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社会岂能容忍?法律既可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又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让社会更加纯洁文明,让更多的人遵守法律,敬畏法律。

朋友,在面对情与法的选择时,你的心中是否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了呢?

亲情,法律,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名词却因妻子的病危在海因茨心中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一边是铁面无私的法律,一边是奄奄一息的妻子;一边是冰冷的规则,一边是鲜活的生命——孰轻孰重,一眼便知。

海因茨的悲剧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剧,我们很难想象,在海因茨被捕入狱后,他虚弱病重的妻子该如何生存下去?一扇铁窗,关上的不仅仅是外面的世界,可能还是一位年轻女子生命的最后希望乃至生命。当我们的法律造就这样的悲剧时,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反省一下我们的社会?反省一下造成这种悲剧的一切?

在社会法中,法不容情,似乎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亘古的命题。法律,本就是一套维护社会、保证多数人利益的运行机制,容不得一丝的纵容默许,海因茨固然情有可原,可终是犯下大错,有所处罚似乎无可厚非,警察局的本质就是暴力机关,具有惩处一切犯罪行为的职能,这种处罚在那本冰冷的律条中写得清清楚楚不容辩驳。然而,我们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个体,毕竟,人性不能只靠无情的规则强加束缚,我们的生活不能只靠冰冷的法律条款来运行,否则,只会让人情在挤压下变得扭曲,只会让我们的社会成了雨果笔下那个让冉•阿让因为了挨饿的孩子去偷面包,而被饱食终日的法官判处19年的苦役的悲惨世界!

当法律存在弊端与缺陷时,就需要靠心来维护。在如今自救能力不足,他救条件又不现实的情况下,很难说不会再出现一个为救妻而偷药的海因茨,不会再出现一个因沉重医药费而私刻公章的廖丹。而这些情况,是社会机制存在缺陷而运转不灵造成的必然后果,那些生命的弱者,他们因生活所迫而无可奈何的孤注一投,不是仅靠严苛的法律就能解决的。诗人辛波斯卡曾经说过:“人的本性是出生的附属品,也是易丢失的贵重品。”很显然,我们目前的法律只能保证你物质所谓的贵重品,而对善良这个如今已经稀有的贵重物品,却无计可施。由此可见,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在法律这道主菜旁边,似乎必须有“情”这道副菜来调和。

是时候来面对这种威胁社会情非得已的“不法”了,法律的执行确实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但法律的缺陷却需要情来维护。情与法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反义词,而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品,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海因茨不会陷入情与法的纠结之中,才能让我们的身边少一些让人叹息的悲剧。

5.有关法律的名句

你好。1、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2、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8、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9、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10、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1、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2、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1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15、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情与法的名言

法理与情理相碰撞,妥善解决,也能让法理的设计更有温度

《误杀》由陈思诚首次担任监制、柯汶利执导,由肖央、谭卓、陈冲、姜皓文领衔主演,秦沛特邀演出的剧情犯罪片 。

法理与情理相碰撞,妥善解决,也能让法理的设计更有温度

误杀

剧情中主人公李维杰与妻子阿玉在泰打拼17年,为人颇得小镇居民的好感,而他们却处在一个充斥走私、贩毒活动和各种权力交织碾压公平正义的边陲小镇。

剧情中当李维杰看到一个小警察明目张胆地要挟一个小老百姓,要敲诈他的钱财时,李维杰马上告诉他还有别的渠道可以申诉。这一伸张正义的作为也把小警察给得罪了,正是李维杰平时的“忤逆”却让自己招致小警察处处报复他,使他处于重重的危机之中。

看到李维杰的大女儿为督察长的儿子施暴后,在恶势力面前,屡屡遭到素察(督察长的儿子)的威胁却没有谁会为弱小的姑娘伸张正义时,大家感觉到窒息般的难受。

我们经常说,正义从来不会缺席,那么谁又能为这场敌强我弱的战争伸张正义呢?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正义也不会姗姗来迟

李维杰曾亲眼目睹督察长滥用私刑,深知法律无用。而素察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是督察长拉韫(陈冲 饰)的儿子,父亲还是市长候选人,他们在当地的威望,贫民老百姓无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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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张“正义”

在当时、当地的社会环境,没有什么朗朗乾坤,公平被当权者只手遮天。李维杰一家亲眼目睹了这个小镇上的法制混乱和被各种权力交织碾压的公平正义的缺失。

当李维杰的女儿平平被督察长的儿子强暴,在反抗过程中误杀对方时,这场“误杀”就更让丧子的拉韫,失去了常人的理智。她如同恶魔般,不断地用强权逼迫李维杰一家人,甚至连几岁的孩童都惨遭毒手。

拉韫很容易就可以把这场“误杀”当成正义之战直指李维杰。“误杀”也是杀,法律也不保护“我不是故意的”。虽然“误杀”还存在一种可能就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这种可能也有可能受法律的保护。

李维杰女儿的这场“误杀”,当然不可能“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他们一家人会被戕害致死已是铁定的结果。为了维护女儿,捍卫家人,李维杰埋尸掩盖一切证据,在时间与空间的交错缝隙中,与警方展开了殊死一搏的较量。

叛逆的鲁鲁修说:如果有正义无法战胜的邪恶存在,是屈服于邪恶也要将正义贯彻到底,还是不惜玷污双手以恶治恶?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化身成修罗(阿修罗原是印度远古诸神之一,最初被视为善神,同时属于凶猛好斗的鬼神,亦正亦邪,崇尚力量的极致,褒贬不一。)!

李维杰为了捍卫家人,就冒死做了剧中的修罗,以恶治恶。

这场战争为什么督察长敢有恃无恐地为自己的儿子维护正义?因为她的儿子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杀死,死了就是受害者,他就有被法律保护的权利,督察长有义务为他申讨冤屈。

让我们来看“误杀”里的误,误/释义1.错。 2.耽误。 3.使受害。 4.不是故意的。所以,事实上这个“误”本来就是错误的,李维杰深知自己的错误所在,也在明知故犯。

误杀,误本来就是错的,防卫过当,过当也是不合适的,所以,不是正义缺席,也不是正义迟到,而是正义不会袒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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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真相

李维杰第一次为家人祈福布施、捐献财物的时候,大师欣然接受并给予祝福。但在“误杀”事件发后,再次布施时,大师的那句“无相布施,才能无限功德”对他的拒绝,无疑是对李维杰的一记当头棒喝,因为神佛也不会为有罪者包庇罪恶。片尾李维杰选择了自首,也是为自己的错误在买单。

李维杰能瞒过警察,瞒天过海,却瞒不过自己的内心。更何况李维杰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正义从来不会缺席,正义也不会迟到。

所谓“正义”,有两个概念。程序正义,主张裁判过程的公平,法律程序的正义,也就是片中警察局长所追求的正义。实体正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李维杰女儿为自保而误杀,李维杰为保护女儿而对抗司法,便是在践行他心中的正义。

美国大法官休尼特说“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它所表达的意思是,尽管正义永存,但对于现实中的每一个人来说,“迟到的正义”绝非真正的正义。

事实上,正义本来就是一种原则,一种信念,一种最高的善。康德则认为:“如果公正和正义沉沦,那么人类就再也不值得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

你可以善良,但善良必须带有锋芒

德国伟大哲学家康德有句永恒名言:“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

这个理论充分说明了善良是活着为人的一项最基本的品质。

正义作为最高的善充斥在现实生活中时,是不是这种善就是无原则地布施?善良是不是就可以无底线地维持?

法理与情理相碰撞,妥善解决,也能让法理的设计更有温度

善良与正义的博弈

《芳华》这部电影中主人公刘峰作为众人口中的活雷锋,在犯了“思想错误”后众叛亲离,他的人生从云端跌入谷底,到剧终都不得善终。他的悲惨境遇说明所善良输给了所谓的“正义”。

当善良和正义撞出火花时,我们选择善良还是正义呢? 剧里的女主角何小曼选择了支持刘峰的善良本性,而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不语,支持了所谓的正义。善良就是一忍再忍吗?

美国思想家爱默生说过这样一句话,“你的善良需要带点锋芒——不然一切就等于零。”也就说你对一个人善良,应该是建立在一定的底线和原则之上的。

就像仙人掌一样,它所处的环境多是荒漠戈壁,自身生出来的刺用以防御食草动物的啃食,避免受到伤害。所以身上长刺并不是为了攻击别人,而是为了保护自己。

剧中,李维杰得到小镇上那么多人的认可,正是因为他的善良的品行,才深得人心。可是,他是不是就因为善良,看着自己女儿被欺侮,无动于衷,甚至像可怜的羔羊一样,等着宰杀呢?迫于无奈,李维杰只能用让自己的善良长出锋芒,来维持另一种实体正义,践行他心中的正义。

所以法理上的程序正义和情理上的实体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时时碰撞出法律难以承受的火花。

情理和法理碰撞,妥善解决让法理的设计更有温度

法理和情理的冲突自始至终一直存在,媒体与舆论的发展助推了这种冲突。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司法不公,民众对司法失去信心,严重者还会造成社会的混乱。

《我不是药神》中的主人公程勇通过买仿制药发家致富,在正版药公司的述求下他退出了。而在他这里买过药的患者因为缺药而死。程勇心怀愧疚之心,决定为了患者铤而走险,再一次向患者出售仿制药,最终因为“走私假药”而被捕。

剧中当警官周一围抓住了购买印度仿制药的患者时,一位普通的老婆婆站出来哀求道:

“领导同志,我病了三年,四万一瓶的药吃了三年,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药,你们非说它是假药,这药假不假,我们能不知道吗?

那药才卖五百块钱一瓶,药贩子根本没赚钱,谁家能不遇上个病人,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生病吗?你们把他抓走了,我们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法理与情理相碰撞,妥善解决,也能让法理的设计更有温度

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于法,患者购买“走私假药”,当抓当追责,于情,患者因病致穷,拖累全家,他们只不过是想活着,这又有什么罪?周一围作为警察却做了有担当,有感性的人。他让法理在情理的感化下做出了温情的让步和调整。

程勇去监狱的路上,那些白血病患者来为他送行,所有人都摘下了口罩,以示对违法者的尊重。他用自己的”违法“行动却赢得了情理中人的尊重。想要别人尊重,得先做让人尊重的事。虽然违法,却做了让人尊重的事。

《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的主题,取材于真实事件,聚焦于弱势的少数人,站在弱势群体中为弱势群体说了一句法律不认可却让所有人都能感知、能体会、能融入的公道话。

剧尾程勇仅判5年且提前释放,既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又满足了观众对“善恶有报”的期待。情与法之间得到了很好的和解。剧尾字幕注明“格列宁”列入医保用药,似乎百姓的“看病难”“天价药”等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现实中天价药品的问题、百姓的医疗保障问题虽然依然是无法回避的问题,这部影剧却撕开了这道口子,启迪观众反思自身生存环境、关注医疗问题,这一点已经难能可贵。因此从此种意义上来说,影片公映就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一部好电影,除了非常好看,还能反映人间的疾苦,推动社会的进步,这就是这部电影的意义所在。

所以,无论是程序上的正义还是实体上的正义,无论是善良还是正义,无论是法理还是情理,有一个道理就是正义从来不会缺席,正义也不会无故来迟。

今日互动:《误杀》是一部值得探讨的电影,关于剧中涉及的正义与邪恶,法理与情理的矛盾,你有什么想法欢迎讨论。

我是初心微视界,用小小的视界,看大大的世界,和你一起读读书,品品书,看看世间平常事,听听来自天籁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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