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的评价名言(关于法律的格言)
时间:2022-04-17 11:36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冯社浩行稳致远 | 评论: 次 | 点击: 次
对律师的评价名言(关于法律的格言)
1.关于法律的格言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终是对自由的毁灭。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何从?何喜?何忧?难了!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2.有关法律名人名言有那些
1、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宋·苏辙2、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 ——伯克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8、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9、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格老秀斯(荷)10、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杰弗逊11、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高尔斯华绥12、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1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
——爱·科克1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15、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爱略特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 ——爱·科克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
——托·富勒21、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2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马·格林23、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24、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西塞罗2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26、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
——塞·约翰逊2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 ——威·皮物特28、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弗劳德29、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30、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塞罗。
3.求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或童谣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nb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O)
4.法律问题求解:请问有没有学习法律和遵守法律的名人名言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孔子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后期鲁国人,是春秋末期思想家、教育家,儒学学派的创始人。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
孔子的思想及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译文是:一个人没有长远的考虑,一定会有近在眼前的忧患。 ” 这句话是指,现在所面临的忧愁,是因于以前没有深思熟虑的作为;同样的,今天的作为如果未经长远的深思熟虑,未来必会尝到苦果。
从前,有两个饥饿的人得到了一位长者的恩赐:一根鱼竿和一篓鲜活硕大的鱼。其中, 一个人要了一篓鱼,另一个人要了一根鱼竿,于是他们两人便分开了。
得到鱼的人原地就用 干柴搭起篝火煮起了鱼,他狼吞虎咽,还没有品出鲜鱼的肉香,转瞬间,连鱼带汤就被他 吃了个精光,不久,他便饿死在空空的鱼篓旁。另一个人则提着鱼竿继续忍饥挨饿,一步步艰难地向海边走去,可当他已经看到不远处那片蔚蓝色的海洋时,他浑身的最后一点力气也使完了,他也只能眼巴巴地带着无尽的遗憾离开人间。
在《伊索寓言》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冬季,一个饥饿的蝉向蚂蚁借吃的。蚂蚁问,夏季,我们在储存食物时,你们在干什么?蝉说,我们在唱歌。
所以,这句话除了提醒我们警惕自己、要对今日的事物深思熟虑、深度思考外,还应对将来进行作打算,即所谓的“深谋远虑”。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这句古老的谚语,充满了先人的智慧,告诫我们要未雨绸缪,不要老看眼前的事物,而忘却了人之所以积极奋斗的远景期待。
5.当代中国律师的使命
“当代中国律师的使命”。
这题目诈一看好象挺容易回答,但细一琢磨可就不简单了,在现行的《律师法》中真就没有规定呢。 维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律师的神圣使命。
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律师法和律师的行为准则都作了相应规定。 美国著名的律师吉美国一位著名的律师吉尔顿有一段名言:“如果律师事务所仅仅变成了一种挣钱的方法,一种尽可能方便而又甘冒任何风险的挣钱方法,那么律师就堕落了。
如果律师事务所仅仅是一个试图打赢官司,并且通过向司法机关走后门而打赢官司的机构,那么这一机构不仅堕落而且腐败了。” 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律师不能脱离这个现实而求得个人的生存与发展。
但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律师的经济、政治地位,是联系国家法律和现实社会的桥梁,是当事人个人诉求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对接点,是国家法律的宣谕者和实践者。 所以,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势下,树立和保持律师的使命感,对防止司法腐败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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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何客观评价律师的工作
恩格斯反对律师实行国家化。
最近,在重新阅读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之后,我才认识到,恩格斯质疑律师国家化的源头正是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 1875年3月7日,德国两个工人党。
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合并发表了未来合并的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纲领草案。 由于开会的地点在德国中部的小城镇哥达,因此,该纲领又被称为哥达纲领。
在该纲领中,共提出了7条主张,其中第5条是“建立人民法庭,实行免费诉讼。” 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两个工人政党的合并抱肯定的态度,但是,他们认为,作为合并的先决条件,必须不向已经在工人群众中失去影响的拉萨尔派让步。
在4月到5月期间,马克思完成了《哥达纲领批判》这一具有代表意义的重要著作。针对该纲领中第5条主张“建立人民法庭,实行免费诉讼”,马克思批评说:“第5条所要求的‘免费诉讼’也是如此。
刑事诉讼到处都是免费的,而民事诉讼几乎只涉及财产纠纷,因而几乎只和有产阶级有关。 难道他们应当用人们的金钱来打官司吗?”接着,马克思还说到:整个纲领“尽管是民主的喧嚣,却彻头彻尾地感染了拉萨尔派对国家的忠顺信仰,或者说感染了并不比前者好一些的对民主奇迹的信仰,或者说的更正确些,它是两种同样背离社会主义对奇迹的信仰的妥协。”
恩格斯也对该纲领包括“建立人民法庭,实行免费诉讼”在内的7项要求提出批评。 3月18日,他在给奥?倍倍尔的信中指出:“怎么能在这个纲领中列入了整整七项简直逐字逐句同人民党和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纲领相符合的要求呢?”,“这七项要求中没有一项不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要求。”
16年之后,这一问题再次引起争论。这就是我在《从恩格斯质疑律师国家化说起》一文中所介绍的内容。
1891年6月29日,恩格斯继承和延续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立场,针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中提出的“免费的诉讼程序和免费给以司法上的帮助”和“医疗和医药免费”,恩格斯指出:“这里我希望你们注意这样一点:这两条要求对1、律师,2、医师,3,药剂师、牙医、助产士、看护等等实行国家化”,“而这又是否和前面所宣称的拒绝一切国家社会主义一点相一致?”。 恩格斯在这里第一次提出了律师实行国家化这一概念。
同年12月3日,恩格斯律师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所以对于律师工作的评价,也应该结合众多方面来综合考虑。这些方面包括: 1、律师的工作态度如何。
“态度决定一切”。对于律师工作来说,律师的工作态度,往往决定了律师投入在该项工作上的时间、精力以及人力等。
而律师在工作上投入的时间、精力往往又决定了律师对于该项工作的熟悉程度和研究深度。律师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客观,这样的律师当然是好律师。
工作态度相反的律师,虽然有时碰运气也可能打赢几个官司,但这样的律师绝对不能称为好律师。 2、能否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
一名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等等。 律师能否遵守职业道德,既反映了律师人品的高下,也反映了律师是否合格和称职。
3、是否遵守律师的执业纪律。律师的执业纪律既包括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即律师能否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也包括律师在诉讼和仲裁中的纪律,既律师能否依法从事诉讼和仲裁活动,还包括了律师与当事人以及对方当事人的纪律,即律师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与当事人以及对方当事人打交道,最后还包括律师与同行之间的纪律,即律师与律师之间必须遵守行业竞争规范,公平竞争,自觉维护执业秩序,维护律师行业的荣誉和社会形象等。
律师能否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反映了律师的工作和行为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律师执业纪律的要求。如果有的律师不能遵守律师执业纪律,那么这样的律师不仅不是合格的律师,而且还应该受到管理机构必要的处分和处罚。
4、能否为当事人及时、准确地提供咨询和解答。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后,应该及时、准确地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解答。
这不仅反映了律师的工作态度,而且反映了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 5、律师的预见是否准确。
及时、准确预测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律师事先的预见,不仅有助于当事人及早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而且还可以使当事人明白事情的轻重缓急,减轻不必要的心理压力,或者提早做好必要的心理准备。
律师预见的准确程度,不仅反映了律师的法律分析判断能力,更反映了律师的执业经验。 6、律师代言是否表达清楚并有说服力。
俗话说,话有三说,巧说为妙。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具有很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这是大家公认的说法,这也说明了律师口头表达能力对于律师的重要性。
律师工作的很大一部分内容,都是靠口头表达来完成的,如果一名律师缺乏很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技巧,属于“茶壶里煮饺子。
冯社浩观点:律师以专业敬业赢得法官的尊重
课堂内容
4月1日早上,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董辉华律师给培训班全体学员带来了一堂精彩且实用的课程《初级律师如何出庭》。董律师出身于法官,成绩斐然,后又投身于律师行业,再创新高峰。课堂上,董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经历娓娓道来,总是在不经意间给学员以启发与触动,在丰富的案例中隐隐约约看到自己曾经犯错的影子,让学员大呼学到了。
董律师该次的培训课程分为三个方面,了解法官思维、注重出庭细节、用好模拟法庭。了解法官思维包括法官与律师思维方式的不同、法官与律师都需要良好的情商与沟通、如何服务法庭;注重出庭细节包括司法礼仪、法庭语言艺术、庭前准备工作、倾听法官弦外之音等;用好模拟法庭包括模拟法庭的功用、注意事项、组织及孙子兵法之法庭运用。短短的两个半小时,学员们意犹未尽。
培训心得
在本次培训课程中,我印象最为深刻地有以下两点。
1.法感,即对案件的法律感觉感受。这一点是有经验律师与初级的律师最大的区别,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条不难理解,难把握的是在法律实务操作中,对案件的整体感觉评估及走向的判断,这个也是初级律师需要静下心来摸索、沉淀、总结。
2.服务法庭的理念,在律师的操作中,如何从法庭的角度出发分析案件、组织证据、庭审表现等。专业体现在细节中,比如在庭审前用U盘拷贝资料供方便书记员撰写笔录,利用便利贴方便法官查看资料,如何利用精炼的语言吸引法官的注意,如何质证,如何法庭盘问,法庭辩论。董律师还总结出了律师办案九步法,对律师办案来说十分实用。
董律师作为“名言”的搬运工,最后用一句名言勉励培训学员:每个人都是尘埃,连太阳也只是茫茫宇宙里的尘埃。每个人都是太阳,如果你遇见黑暗,就请照亮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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