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望故乡经典语录

时间:2022-11-11 19:19 | 分类: 经典句子 | 作者:frogking创作 | 评论: 次 | 点击:

写与被写的焦灼,书评《雾行者》路内,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frogking创作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天使望故乡经典语录1

英国诗人奥登曾有过一个十分有趣的观察,他根据对待诗歌题材的原则将诗人区分成贵族派与民主派两个阵营:贵族派保卫诗歌的纯洁性,认为道德训诫与新闻报道不应该入侵诗歌,民主派则希望诗歌不囿于陈腐的诗意,面向所有能够吸收的题材,并以此面对真实。奥登并未在两派中分出高低,只是不带褒贬地做了一个归纳。对于诗歌这种古老的文体来说,或许贵族派和民主派间的差异只是取向与风格的差异,无关乎诗歌的优劣,小说则不然。小说作为一种年轻的文体,似乎从诞生之初就只能是民主的,堂吉诃德的旅程开始于对贵族的反讽,扎根于泥沙俱下的现实。残忍的,滑稽的,高尚的,小说不拒绝任何题材,以至于面向真实世界,向其敞开——无论是哪一种意味上的真实——几乎是小说的一种伦理责任。路内的最新长篇《雾行者》无疑从最开始就承担着这种责任的重负。小说跨度十年,写的是世纪之交时的年轻人的故事,他们是最普通的打工者,背井离乡,当中有人愿为一点小利铤而走险,却极少有人能换回出人头地的团圆结局。他们是妓女,仓库管理员,文学青年,江湖儿女。路内让人赞叹的现实感总是体现在他对细微时间节点的捕捉上。比如小说以凶杀案为开端,第一章《暴雪》发生在2004年,美仙瓷砖H市仓库管理员离奇去世,后来发现是个假人,在追查的过程中得知前任仓库管理员林杰也恰是因为钱包里有三张身份证暴露后被逼远走。实际上,2004正是二代身份证开始换发的一年。可以想象,随着二代身份证的换发,用假身份应聘将变得困难许多。这样离我自身经历虽有距离但犹可追忆的生活经验,是路内小说让我着迷的原因。宏阔的历史进程与私人生存现实的勾连,被颇为有趣的细节赋予了一种坚实感——《雾行者》里周劭讲述自己看管仓库经验的段落如《少年巴比伦》路小路三班倒的工厂生活一样,让我在阅读时满怀着对自己所不能经历的人生的贪婪,江湖儿女间的爱恨情仇,他们的浪漫,狠厉,义气,残酷,则构成了这部小说的众生相。而不同于路内过往小说的是,《雾行者》的两个主人公周劭和端木云在打工者之外同时还是文学青年,这个多出来的身份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阅读的角度。新书发布会上路内说,这么写是技术上的考虑, 因为只写打工者的故事,或者只写文学青年的故事不好看,双线会有意思一些。确实,如果说打工者的身份带来了形形色色的相遇和重逢,让故事和秘密成为可能,推动小说情节上的发展,那文学青年的身份则让他们在世界和自身命运悄然而又剧烈的变化中,在一些无措的时候,偶尔停下来试图说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许这么说更为恰当,文学青年的身份让周劭和端木云不仅是生活的参与者,也是自己和他人生活的审视者,而在这之外,由于他们不断想要写作的欲望,他们还是文学和生活关系的审视者。

书中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出现在第二章的开端:端木云在大学毕业后抛下一份实习工作,不远千里去重庆见他的责任编辑沉铃并参加一个文学刊物的笔会,两个人见面时端木云在读沃尔夫的《天使,望故乡》,并且称赞这“是一本伟大作家写的小说。”

众所周知,《天使,望故乡》是文学史上最出名的自传式小说杰作。在北卡罗莱纳州山区长大的托马斯·沃尔夫,以家乡为背景,将生活在家乡小镇的真实人物一一化作角色写在小说中。小说在出版后引起轩然大波,家乡的人们因为被写下而愤怒,认为沃尔夫歪曲了所有,对于他们来说,故乡不是这样的,他们也不是像书里描述的那样。《天使,望故乡》在这里的出现太过恰好,像一面镜子,折射了《雾行者》内在的焦灼,这是端木云的焦灼,也是所有文学书写者关于写与被写的焦灼。这种焦灼一方面以极为私人化的方式展开的,涉及到书写者要怎样虚构才能无愧于现实的问题。在端木云这个人物身上,这与他对姐姐端木芳的爱和愧连结在一起。他曾近乎天真地、怀着半炫耀半分享的心情,把自己在刊物上发表的写到姐姐的小说拿给姐姐看,姐姐看完只是淡淡地说,“你写到的我好奇怪,我是这样的吗?”而姐姐实际的命运则完全超出小说家言辞的预设:实际上,在端木云考上大学那一年,端木芳嫁到傻子镇,后来被多次家暴,怀孕时去世。在姐姐的死亡中,端木云感到他对姐姐施加的双重残忍:一方面,姐姐是为了供他读大学才嫁到了傻子镇,另一方面,他的小说昭示了他并不知道在姐姐身上发生了什么,姐姐阅读它的那个时刻,也是姐姐意识到自己不被理解的时刻,她的命运始终喑哑,无从诉说。文学失败了,在端木云身上,在端木芳身上,它既不构成真实,也无从谈起安慰。端木云被这种残忍击垮,通过放弃和他的责编沉铃联系象征性放弃了文学,义无反顾地和周劭一起去铁井镇打工。而在小说中的小说,也就是路内虚构的那个文本《巨猿》中,虚构与现实的问题以相似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复奏,现实的残忍无情地刺中了虚构所想要施与的希望。而另一方面,这种写与被写的焦灼又是公共的。和《天使,望故乡》中大家对被写的抵触不一样,《雾行者》里的每个人都迫切地期待自己被写下。端木云没有隐藏过他写小说这件事,而《雾行者》中的人物在知道他的这重身份后,反应都出奇地相似:诶,我跟你讲讲我的故事,你看我的故事能写成小说吗。书中不断涌现又消失在人海中的人物都有一些这样的片刻:端木云和周劭在上海给保健品公司做推销时认识的刘玲玲看见女作家签售,就凑上去问她你愿意写我的故事吗。他们的头儿赵明明卖保健品出事后讲了自己的故事,讲完说,“你可以写一个马仔怎么被弄残的小说,最好写得像契诃夫那样。”而铁井镇的鲁晓麦总是称呼端木云为写小说的,“等你变成了大作家,就把我给你讲的故事写出来吧。”

人们如此渴望自身的经历被书写下来,也渴望书写世界。这或许是小说想要再现和回应世界的欲望的来源。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但我们的时代作为一个高速流动的时代,更容易遭遇到他人的残酷人生。可是,在我们的时代中,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有些甚至是惨烈的、极不人道的,却很少有可以被写下的。艺术是这样决然地拒绝滥情与重复,有些事情第一次发生的时候,大家震惊、失措,把它拍成电影,写成小说。然而随着同样的事情持续不断,一次又一次复现,它们却愈发难以被书写。现实世界的悲哀在于苦痛都是重复性的,今天有明天也有,还要发生还会再发生,然而艺术会下意识地对那些它已经描述过的东西保持沉默。文学总是要求新的东西,它要求痛苦不能只是一种鬼哭狼嚎,小说不能只是一种受虐狂般的表演,它要求更值得的东西。可这要求太高了。就像书中端木云在梦里给赵明明的故事下的刺耳判词一样:“你的故事像个地摊小说”,“事实上,你不是那种很值得写得人”,“文学不如生活残酷,文学的残酷在于你不值得一写,尽管你觉得自己经历了残酷的人生。”

在这样无解的悖论里,书写好像失去了回应具体现实残酷的能力。你感到现实在召唤着你去写,但你既不知道如何虚构才是道德的,又不知道自己写下的东西是否足够“文学”。你感到自己一旦下笔,珍珠变成鱼目,真诚变成刻奇,虚张声势的介入只是一种分贝过强的噪音。

这个矛盾在故事的另外一个主人公周劭的线索里展开得分外无力。当他和他突然消失的大学女友辛未来在多年后偶然重逢,他们已经变成了两个看上去远离文学的人——周劭遗失了自己写满句子的笔记,辗转过许多城市的仓库,而辛未来也不再写诗,转行做调查记者。但他们还是被这个问题困扰着,在追踪一起案件的过程中,谈论起这些年遇到的事情。周劭说起每每遇到残酷的事情,都会写邮件问端木云这件事可不可以写成小说,端木云不置可否;即便是做新闻调查的辛未来,也面对着大量“值得写”和“不值得写”的衡量——食品安全要写,大题材,被家暴的女性,事情太小,太个体,不好写,而她无能为力。但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这里发生了:随着周劭和辛未来在交谈中回忆出越来越多的人,他们的对话浓度忽然变得越来越密,越来越富有能量,那些“不值得”被书写、无处可去的残酷命运仿佛忽然找到了地表的裂隙,如岩浆般喷发出来,最终完成了自己的被写。也是在这个地方,我真正喜欢上了路内的这本小说,在端木云和周劭一次次和别人相遇,听他人讲述自己故事的过程中,长篇轻易地就模糊了这个可写和不可写的界限:所有的都值得,所有的都应当,所有都被写下。

许多年来我总是很想读到真正“当代”的东西,这并不是将当代变作虚妄的背景,抽取时代特定的元素,将人物置于其中,混合成一种怪异的时代剧,而是对当代困境本身的锚定,提供一种自我与历史理解的通道。小说到底要如何面对普通的他者经验和命运,在其中发掘出矿脉,才能不损害文学也不损害他者——路内的小说提出了这个严肃的问题,而对此的回答,则只有小说家一次次充满创造力的具体写作实践。我还是觉得,没有抽象意义的小说,是创造出来的小说本身的质量,决定了文学于我们是否仍然珍贵。我将始终像注视着一位魔术师一样注视着路内,等待他新的篇章。

  • 本文转载于豆瓣,作者:琴酒

天使望故乡经典语录2

人之有生也,如太仓之粒,如灼目之光,如悬崖之朽木,如逝海之微波。知此者如何不悲?如何不乐?——《菜根潭》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尼采



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王尔德



生命是华丽的错觉,时间是贼,偷走一切。——《如烟》



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既然来到人间,便去爱,去经历,去感受,去欣赏一切微小的欢喜。——《一禅小和尚》



其实人跟树一样,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尼采


你想从生活里得到什么就去拿,要是你能拿到,就不要管其他的。——《给我留下华尔兹》


即使身处黑暗,也要在暗里寻到天光。——《流俗地》



“到何处去找我的世界?” “无处可找,你就是你自己的世界。” ——《天使望故乡》


我越来越相信,创造美好的代价是:努力、失望以及毅力。首先是疼痛,然后才是欢乐。——梵高



假如坠落的时间足够长,你会以为自己是在飞,反之亦然。——《焦虑的人》



执着于理想,纯粹于当下。——北岛


爱情不能侵略生命的自由。——《只要星光还闪耀》


唯有悲观净化而成的乐观,才是真正的乐观。——尼采



爱任何事物的方法,就是要意识到你可能失去它。——G.K切斯特顿



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面纱》



当我们努力使自己变得比现在更好的时候,我们周围的一切也会变得更好。——《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删除我一生中的任何瞬间,我都不能成为今天的自己。——芥川龙之介


生活习惯很重要。不规律的生活、精神负担、睡眠不足,这些东西往往会致人死命。——村上春树



生命本是一场穿透黑暗的白色飞行。——《鱼没有脚》



天使望故乡经典语录3

我们的命运究竟由谁来主宰?

这种带有宗教意味的哲学性问题似乎永无定论,至少活人的臆想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

那...死人呢?

庞杂的思绪如蟒蛇般紧紧缠绕着我,时不时咬上一口。

两年前出差去沈阳的硬卧火车上,我遇到了陈去,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他换了个比较短的发型,戴着鸭舌帽,以至于我花了好久才想起他曾经的模样。

“出差?”

“回家。”

“怎么不坐飞机?”

“贵...”

他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

在我的记忆中,准确地说是在那个比现在年轻两岁的那个我的记忆中,他还是个充满朝气的年轻帅小伙儿。我依稀还记得他将辞呈交与人事时的那种谦逊,以及转身之后的潇洒,他是英雄,至少在我心中是这样的,我想成为他。

可事实是,上星期的某一天,当我拿着辞职书踱步于经理办公室门口的那一刻,我便知晓了,英雄不是任何人都能当的。

我最多就是个逃兵,还是丢盔弃甲一丝不挂的那种。

我带着那丝惋惜睡了很久,再一次醒来时,我对面的那个空床已经等到了它这次旅程的伴侣,看背影应该是个女孩,在黑暗中央忙碌着些什么,桌子上仅有的那一点光亮是手机发出来的。

我瞟了一眼那手机,23和10两个数字分别停留在两个用白色盖子做的眼镜上。这是那女孩的手机吧,公司里很多女孩子的手机锁屏都是用的自拍照。

竟然戴着白色的瓶盖做的眼镜,我不由对她更加好奇,我想,那女孩还不知道,在她专心整理床铺时,身后有个男人正坐在硬卧下铺,努力睁大眼睛,试图看穿那眼镜背后的内容。

10变成了11...

“是我...吵醒你了...吗?”

我晃过神,那女孩坐在对面。

“啊?”惊愕归惊愕,我终于看清了她的脸。

“我刚塞旅行箱好像碰到你了,不好意思哈...”

“没事...”

她莞然笑了笑,我正想着该说些什么话题缓解尴尬,她已经躺下了,正摆弄着手机。

要是当时我就知道那并不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我还会壮着胆子说一句:“你好啊。”

我觑了一眼手机,正午十二点十八分,焦躁的阳光恶作剧般透过玻璃冲进房间。我点燃香烟,吸罢披了件呢子大衣出门觅食。

初冬时节,如此温暖的天气并不多见。住宅区街道两旁商户林立,我走进一家开业不久的火锅店,选了角落里靠窗的位置,服务员第二次确认我只有一个人后指了指右前方的货架:“调料在那边。”

记忆这东西当真不可思议,氤氲的雾气未经批准便不由分说地将我拉回到二十五岁那年。

从沈阳出差回来两周后,我辞了职,尝到了当英雄的甜头。在家里无聊的时候,我经常跑到工商大学装作大三学生,偶尔蹭蹭篮球,逛逛图书馆什么的。

盛夏,图书馆凉爽的微风暂时缓解了人们被热浪袭扰的不适。我径直走向存放日本小说的区域,目光停在书架第三排的中间部分。村上春树的《且听风吟》刚好只剩一本,正当我窃喜之时,一只白嫩的手竟然先我一步取了下来,随后这只手的主人将书贴在胸前,翘着眉毛说:“你也想要这本书?”

我不禁打量起眼前这个横刀夺我所爱的女孩,身着淡蓝色连衣裙,脚上一双精致的米色凉鞋,头上别着奶白色羽毛形发卡,与整体相得益彰。化了一点儿淡妆,容貌清秀得很,气质温婉娴静。眼神里像是住着深林中翩翩起舞的精灵,灵巧而真诚,足以片甲不留地摧毁对方的心理防御机制。

“是...是你。”我竟然有点结巴。

“我们...认识...嘛?”女孩一副努力回想的表情。

“你...你好啊。”和之前遇到的女孩不同,我从未有这种紧张感,“你叫什么?”

“有你这么搭讪的嘛?”她又是莞然地笑了笑,“唔...这样吧,这本书我先看,看完送给你。”

她用左手食指轻轻挠了一下耳后:

“方便的话留个联系方式。”

互留了微信后,她转身离去。我拿了两部三岛由纪夫的作品,再回首时她抬着四五本书正要下楼,其中一本很厚,像是字典类的工具书。

回去的路上,她理所应当地霸占了我的思绪,这种溢于言表的情愫甚是奇妙,我甚至想好了我们孩子的名字。

一如往常,点的东西没吃多少,剩了一半。在去往医院的路上,我又无可避免地坠入回忆的漩涡中。

“我飞翔在乌云之中,你看着我无动于衷,有多少次波涛汹涌在我心中...”

睡意全无,我躲在车厢的连接处戴着耳机静等着黎明的到来。

火车行驶的前半段大多是山路,要穿过很多隧道。外面黑漆麻乌一片,车里灯也不是很亮。我透过窗户看到了自己,虽像平时一样穿着公司统一的白衬衫,可我却觉得里面的人十分陌生。

火车驶出隧道,我看不到自己了。

耳机里传来了电量不足的提示音,我索性摘下耳机关掉音乐。

我专心欣赏着窗外的景色,山、水、灯。

回到车厢之中,手机用充电宝充上电之后被我藏在枕头下面。

我拧下了两瓶喝光了的矿泉水瓶盖,再次来到那个地方。

双手分别拿着两个瓶盖,我遮住了自己的眼睛,世界只剩下犹如纯牛奶一般的乳白色。

当我已经厌倦了那种白色时,火车再次驶入隧道,我又看到了自己,除此之外,身后还有个男人。

我回过头,是陈去,他靠在另一侧车门正抽着烟,他看到我转过身来,瞥了一眼我手上的瓶盖:

“你这是被生活蒙蔽了双眼吗?”

我尴尬的笑了笑,收起瓶盖:

“你还没睡啊?”

“嗯...”

片刻的沉默。

他似乎也感到了尴尬,从烟盒里抽出一支递给了我。

“啊,我...不会抽烟。”

“薄荷的,烟味儿不大。”他晃了晃拿着烟的那只手。

我接过香烟,他把火柴递给我,我十分欣喜,接过来抽出一根闻了闻:

“你还有这东西?”

“你特别喜欢火柴吗?”

“嗯,特喜欢。小时候在农村,外婆都是用火柴点烟的。”说罢我划燃了一根,这熟悉的味道让我差一点高兴地哭出来。

火柴燃尽。

“你不怕烧手啊?”

“啊...这个味道多好闻啊。”

“我也挺喜欢这个味道的。”陈去手中的那根香烟已完成了使命,他把烟头丢进废烟盒后又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然后摸了摸自己的裤子兜,什么也没找到之后又把手摊在我面前。

我把火柴递给他。

火柴点燃,香烟点燃。

他甩灭了火柴。

香烟的那一头冒着烟,陈去的嘴里冒着烟,火柴冒着烟。

“这味道确实不错。”他说。

“所以你平时抽烟都用火柴?”

“你想多了,过安检的时候打火机被收了而已。”

“额...”

距离图书馆奇遇约四天后,她打来了电话,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以微信的形式知晓了彼此的大致情况。

“在干什么?”

“看书。《金阁寺》,上次在书店买的。”

“晚饭要不要来我家吃?我会做牛排和意面,你大概会喜欢吧。”

她的声音轻柔语调平缓,像静静流淌的塞纳河。

“啊...好...我对吃倒是不太在意,你方便的话做点什么都可以。”

电话那头她突然嗤笑一声:

“那晚上六点?我把地址发给你。”

她住在这座城市的核心商圈一栋足有四十层高的酒店式公寓大厦。这座堪称地标的建筑周围在五年时间里有两栋超过五十层高的写字楼拔地而起,伴其左右。每当我有意或无意经过这片寸土寸金的地段时,总能看到她赤着脚坐在天台上歪着头戏谑地对我说:

“你看,我不孤单了。”

将近五点半,我拎着一打啤酒抵达她的住处。乘电梯时,一个身穿校服的十五六岁少年与看起来似其父亲的中年男人大吵一通,想必碍于其他乘客才暂未大打出手。到达二十三层后,我迅速逃出电梯,远离那对互相咆哮的父子。

她倚在酷似某种鱼类的装饰物旁,素雅的浅紫色睡衣将曼妙的身材显露无遗,纤细而白皙的手指间升腾起一缕淡淡的烟雾,头发遮住了小半边脸,低着头像在沉思什么,听见声音后扬起脸一笑,随即将烟头掐灭,把我领进屋子里。

屋子不小,作为独居者来讲甚至过于宽敞,而显得过于冷清。家具一应俱全,杂物安放得当,收拾得井井有条。窗台上竖立着小巧的盆栽植物,推拉门打开了三分之一,外面一片繁华景象,空中散落着几朵低垂的阴云,远处建筑楼顶的导航灯频频闪烁,或许是楼层过高,听不见多少嘈杂的不和谐之音。

“风景还不错吧?”

“是,挺好的。”

“毕竟二十多楼呢!”她将意面从冰箱里掏出,像核对账本般认真地盯视了会儿包装袋:“你先坐着,我等下就好!”随即走进厨房,轻轻掩上门。

我将啤酒放在茶几上,照例摸摸裤兜,发现竟没带烟。目力所及幸好茶几上有包女士细烟,虽抽不惯还是取出一支,点燃后踱步至窗前,沐浴在夜色中的各色建筑活像随意排列的巨大墓碑。旁边不时传来她备餐的声响。

一根香烟吸罢,我又抽出一支,点燃,沙发上放着她的《时间与河流》,自从读过托马斯·沃尔夫的处女作《天使望故乡》后,我便一直想将眼前这本书收入囊中,好巧不巧此刻竟在这儿见到了。

翻了十几页后,她端着两盘意面走了出来:

“不好意思,久等啦!”

“也没有。”

我移步到餐桌旁顺手接过一盘,她将另一盘放在桌上转身去取牛排。这时我注意到,她切了部分牛排拌在了面条中。

我打开两罐啤酒,两人边吃边聊起来。

“我从宿舍搬出来了。”她吸了口意面说。

“与室友合不来吗?”

“倒也不是,舍友人都很好,只是我不习惯罢了。你呢?在宿舍?”

“唔...是...”

我呷了口啤酒:

“有个室友成天打游戏还吵吵嚷嚷的,劝他带耳机不听,前两天打了一架,现在消停了。”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打赢了吧...”

“啊...算是吧。其他舍友都还可以,没有特别反感的,所以就先将就着。”

我大快朵颐地享受着辣酱冲击味蕾的快感:

“嗯...或许某天我也会搬出来...”

她又喝了一大口啤酒,盘里的意面几乎没怎么动:

“你常去书店吗?喜欢看书?”

“书店倒不常去,一周去个一两次吧。不过喜欢读小说倒是真的。”

我切了一小块牛排,补充道:

“尤其喜欢日本小说。”

“喜欢村上春树?”她又呷了口啤酒。

“恩,那是种享受。”

“那倒是...”她终于吸了口意面。

“这就对了嘛!”

我吞下牛排,又啜了口啤酒:

“你要多吃点东西,不然容易醉。”

“...”

我们将碗筷收拾完毕,她随手从冰箱上拿了一根橡皮筋将长发盘起,两人靠在沙发上喝啤酒。

彼时,窗外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

“托马斯·沃尔夫的文字很细腻,这是美国作家少有的。”

“行文有些啰嗦,不过情节倒是很动人。”

她略一沉吟:

“国内作家的小说有欣赏的吗?”

“暂时没有。”

我起身欲再拿酒,她却将手轻放在我的背上。我条件反射似的回头,猝不及防地被她印了一个浅浅的吻。那是如山涧中无人涉猎的溪流般净澈的吻。随后她久久注视着我的眼,我仿佛又看见了舞动的精灵。

周遭的一切都在此刻凝结,世界中央的两人再次完美地交织在一起。窗外的细雨冲淡了夏日的燥热,她的唇装饰了我的梦。

疯着!叫着!如饕餮凶兽一般肆意撕咬!

我站在山峰之间的深谷中,想一览山尖的风景,我亲吻着这片土地,感受着母爱一般的细腻。

雄鹰冲出了牢笼,它要挣脱屏障,一层、两层......

丛林里有一座小木屋,那是个适合居住的地方。我有些累了,躺在床上想要休息一下,床单是白色的,闻上去还有淡淡的桂花香。

我要穿过这片土地,我用手不停地探索。前面有条小溪,水流很急。干渴的喉咙催促着我,汗水顺着我的脸滴在手上,和溪水混在一起,甜甜的、咸咸的......

我拥抱着这片土地,享受着母亲的温暖,我要抓得更紧一点,舒适感迫使我不得不那么做。

再高一点的,是两座大山。向远处眺望,根本看不到尽头。

这时,雄鹰已经摆脱了束缚,飞到了大山的中间,在丛林的入口处踱步着。我想,那应该是它的家吧,不然怎么会那么地兴奋?

它挥动了几下翅膀,长啸了一声,冲进了林中。

黑夜降临,它回家了......

我们就这样紧紧抱在一起,以至忘却了时间。天雷地火,你情我愿,缠绵悱恻,顺其自然,汁液横流,相拥而眠。

待我醒来时,她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并毋庸置疑地打破了我多年不吃早餐的习惯。

“啊...忘记吃药了...”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盒“文拉法辛”,取出四粒会同清水咽了下去。我本该就此说些什么,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

热吻过后,她再次深深凝视我的双眼。我竟发觉那精灵形态变得模糊起来,它不再舞动腰肢,却成就另一种绝望之美。大概是累了吧,我想。

她抱了一摞书交给我,放在最上面的就是那本《且听风吟》。

“你看完了?”

“恩...”她一边应付我一边在对着镜子擦擦抹抹。

“额...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们在镜中四目相对,好似暌违已久的故友,互相倾诉着不舍,她停下涂口红的手:

“哪有你这样的?连对方名字都不知道就敢来别人家里...做坏事。”

我有些语塞。

“至少你也要先说自己叫什么。”

她盖上口红盖子。

“韩叙,叙述的叙...”

“你本人可不像你的名字听起来这么健谈。”

“那你...呢?”

“下次告诉你。”

独自享受过了火锅,我鬼使神差一般逛到了那座熟悉的公寓大厦楼下,从一楼开始数:

1...2...3...10...20...23...

我走远了些,这样能看得清楚些。

盆栽里的植物都枯萎了,只剩下花盆还在那儿,窗子也关得紧紧的,像是好久没有人住过,我仿佛看到了那株枯木上结满了蜘蛛网,花盆上也全都是灰...

胃痛难耐,我捂着左腹找了个台阶坐下,从裤兜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燃。

香烟点燃的瞬间,薄荷的凉爽感瞬间在口中炸裂开来,烟草味儿侵入大脑,头晕。我试着吐出一口烟雾,看了看站在另一边的陈去。

他也转过头瞟了我一眼,然后继续吸烟。

我看着手中的香烟慢慢地燃烧,它的生命掌握在我手上。

“还可以吧。”

陈去看着我,像是在等我回复。

“啊...还行。”我说着又猛地吸了大一口:

“确实还行。”

一根烟的沉默。

“你知道格桑花吗?”

我丢掉燃尽的烟头,接过陈去递给我的香烟和火柴:

“额...西藏那边的一种花?”

“嗯,草原上最美丽的花。”

“你去过西藏?”我点燃香烟。

“嗯...辞了职去的,挺美的。”

“我也想去西藏看看格桑花,一直没机会。”我将烟盒和火柴还给他。

“嗯...”陈去又点了一根:“你知道格桑花的来历吗?”

“什么来历?”

“很久以前,藏族出现了一场瘟疫,一位高僧用格桑花治好了大家,所以他被尊称为‘格桑活佛’。”

“还是个关于英雄的故事?”

“传说罢了...”

“原来你辞职之后是去当英雄了,救死扶伤?”

“英雄?”陈去猛吸了一口香烟:“救死扶伤那是医生做的事,我可不行。”

“医生的确是英雄。”

“是...但英雄也不是万能的。”

“那倒是,英雄也是会累的。”

“嗯...”

他又抽完了一支,此刻我注意到陈去的眼眶有些泛红,我想他应该是被烟熏到了。

昏暗的车尾,陈去离开之后,只剩下孤独陪伴着我。

哦,对了,还有那一支香烟。

一支香烟吸罢,胃痛也好了些,我起身看着地上的烟头。它始终都是那么忠诚,不离不弃地陪着我,可我呢,在点燃它的那一刻我就在想着怎么去结束它的生命。

三天后的日落时分,她从大厦的天台一跃而下。

她与这世界握手言和,如同飞鸟与天空的决裂。

直到那时,我才明白她书中夹着那张纸条上所写那段文字的意思:

“窗外也许将会有黑鸟在飞翔,就像黑沉沉的夜幕那么大的黑鸟,巨大的鸟嘴和洞穴一样大,根本看不到它的全貌,因为它太巨大了。如同被我打死的蛾子看不到我的全貌就死去了一样。蛾子并不知道压破它那充满绿色体液的腹部的庞然大物只不过是我身体的一小部分,就糊里糊涂地死去了。现在的我和那只蛾子完全相同,将要被黑鸟压扁了。”

我抄袭了她的创意,用瓶盖做成眼镜,换了锁屏壁纸。现如今每当我拿出手机,看到那张自拍,脑海中总是会不由分说地出现那些零零散散的记忆碎片,它们拼合在一起排成一行滚动着,像胶卷一样被人拉出来,如果你眨眼的速度和它们的滚动速度相同,那这就是一场关于英雄的电影,而我就是戏里的男主演,是回忆,是现实,亦或者是我的臆想。

我赤脚站在二十三楼的阳台上,日落前的整个世界是浓郁的蓝色调,那种无限近似于透明的蓝。微风之下,花盆里的植物跟着摇晃,我的浅紫色睡袍飐动在身后,那种像是羽毛抚摸肌肤一般的温柔触感,也让我对这片透明的蓝色区域产生了无尽的向往。

我拥抱她,她也拥抱我。

彭教授的诊室依旧热闹,不少外地的患者慕名而来,只为和他待上几分钟。

看到我走进来,他推了推眼镜,正了正身子。

“请您再给我开些文拉法辛和奥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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