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间谍警句
时间:2022-05-03 11:44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团结报党派e家 | 评论: 次 | 点击: 次
防间谍警句
1. 有没有古言名是针对《间谍》的名句
孙子兵法 用间篇 孙子曰: 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
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故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
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乡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闻知之而传于敌间也;生间者,反报也。
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非圣贤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微哉微哉!无所不用间也。
间事未发而先闻者,间与所告者兼死。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 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
敌间之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可使告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五间之事, 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
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
2.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心得体会1000字
我们要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想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反间谍法》,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国家安全工作法制和舆论环境,及时发现、制止、打击反间谍犯罪等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切实保护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秘密安全。
第一,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反间谍法》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反间谍法》的重要性,把学习《反间谍法》纳入鹤岗市依法治市的普法教育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充分依靠人民群众,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构筑牢固的维护国家安全的防线。第二,切实加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特别是涉外单位和要害部门的内部防范工作。
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涉外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以确保内部安全。第三,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依法同间谍犯罪等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
第四,要切实加强国安办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服务鹤岗市工作大局的高度,切实把国家安全利益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国家安全机关作为人民防线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考核职能,明确人民防线工作方针原则,通报隐蔽敌情和维稳形势,加强防线队伍业务培训,协助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指导防线组织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维护国家安全是各级组织的神圣职责,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希望鹤岗市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反间谍法》,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3. 学习《反间谍法》感悟中学生350字
中学生要清醒地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严峻性、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了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反间防谍意识,对有效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百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宣传学习明确中学生在反间谍工作中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权利,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反间谍法》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度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和“公民应支持配合反间谍工作回、保守国家和反间谍工作秘密,自觉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活动作斗争”。这些规定既明确了开展反间谍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明确了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反奸防谍斗争中应尽的义务。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的答渗透破坏活动,既要发挥国家安全机关等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又要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切实提高反奸防谍、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凝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正能量,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
4. 反间谍情报局
国安部第七局(反间谍情报局)负责反间谍情报搜集。
具体要什么专业不清楚。但是国安部门都有在部队的现役军人中选拔人员。
这个是国家安全厅在我们学校招录的说明。
2010年福建省国家安全厅招录说明会
时间:12月8日(星期二)15:00
1、性别:男女不限,以男生为主(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身高165cm左右)。形象姣好,言谈举止大方、得体;
2、生源:以应届福建省内生源为主;
3、学历:本科以上。专业:以文科为主,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研究能力;
4、性格:需外向。具有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
5、报名方式:以各院系推荐面试为主;
6、其它事项:毕业生面试时需提供个人简历一份,并附上个人彩色近照。
2010年厦门市国家安全局招录说明会
时间:12月9日(星期三)9:00
招录要求:
法学、哲学、历史、汉语言文学、计算机、英语、日语专业,会讲闽南语,男生,本科以上学历,肝功能正常,身高170CM以上。
希望能帮到你。
5. 围绕反间谍写300字作文
星期天下午,我们来到了黄河边上,举行了许多活动:什么吃野餐啊,什么吊床活动啊,打枪战啊!但我最喜欢反间谍活动。
开始我们是间谍,另一组是反间谍。我们一口气冲上土坡,只见反间谍手里拿着机枪冲我们跑来。我发现我的枪管也能当武器,于是我冲下去跟他们拼搏。
大坡上站着两个女生,我本以为两个女生能把我怎样,我还那样大踏步走上前去。他们俩偷偷摸摸的跑近我,我听见了脚步声连忙跑下坡去,一不留神,我一下子跌倒了,把枪给摔坏了。于是她们把我给带了回去,我的心很不甘,因为我是被俩女生给俘虏的。唉——我们最后失败了,真后悔当时没有反击,太轻敌了!
虽然我们失败了,但我从此知道了一个道理——不要轻视敌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法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61303065,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第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
第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
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第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第二十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
那些革命烈士赴死前都说了啥?品读烈士的绝命诗篇
仁人志士的绝命诗,是决绝人世时发自肺腑的呐喊,是生命终结时的慨叹或宣言,是用鲜血写成的红色文献、画出的壮丽画卷。革命烈士的绝命诗篇,是共产党人意志和精神的高度概括与集中凝练。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认真学习中共党史,重温革命烈士诗抄和绝命遗文,感受烈士们不畏艰难困苦,勇于牺牲自我,不屈不挠的革命斗争精神,对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
“头可断,肢可折,革命精神不可灭。壮士头颅为党落,好汉身躯为群裂。”这是“刑场上的婚礼”中主人翁周文雍,临刑前题在狱墙上的绝笔。他曾任广州工人赤卫队总指挥,1927年12月与爱人陈铁军参加起义,失败后转入地下活动。1928年春,双方被捕入狱,与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赴刑场沿途高呼革命口号,向群众诀别演讲,夫妻最终慷慨就义。
曾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部长的夏明翰,在调任湖北工作时,1928年2月8日,遭国民党反动派逮捕,第二天便被杀害。临刑他高唱《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听得刽子手们胆战心惊,不寒而栗。
1927年10月,中共特派员杨超回江西做党的工作,在九江被国民党特务逮捕;同年12月27日,他在南昌德胜门外下沙窝惨遭屠杀。刑场上他高声朗诵:“满天风雪满天愁,革命何须怕断头?留得子胥豪气在,三年归报楚王仇!”字字雷火,掷地铿锵,表达出革命必定成功,向敌人讨还血债指日可待的英雄气概!
早期的马克思理论传播者恽代英,曾主编中央机关刊物《红旗》。1930年5月6日,恽代英在上海不幸被捕,当局威逼利诱,他始终不渝,坚贞不屈,第二年4月29日被国民党杀戮于南京。就义前写下豪迈诗篇:“浪迹江湖忆旧游,故人生死各千秋;已摈忧患寻常事,留得豪情作楚囚。”以此展示共产主义事业必胜的信心。
“慷慨登车去,相期一节全。残躯何足惜,大敌正当前。”这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创始人罗亦农的绝命诗。他曾参与领导省港大罢工,组织上海工人武装起义;草拟中共六大的《党纲草案》等重要文件。1928年4月5日,因叛徒出卖,罗亦农在上海英租界被捕,敌人软硬兼施,他不屈不挠顽强斗争。4月21日,罗亦农赴龙华刑场前夕,他留下以上诗章,从容赴义,保持了共产党人的崇高气节。牺牲时罗亦农年仅26岁。
瞿秋白
曾任中共中央书记的瞿秋白,在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领导南方各省的游击战争。1935年4月25日,瞿秋白在福建长汀被捕,严词拒绝当局高官诱降,在牢中曲笔书写《多余的话》,委婉隐讳地总结了革命经历,向党组织传达了诸多信息。是年6月17日晚,瞿秋白做梦成仙,自思大限将至,第二天一早集唐诗句作绝命词:“夕阳明灭乱山中,落叶塞泉听不成;己忍伶俜十年事,心持半偈万缘空。”诗成便被押赴长汀中山公园,他一路谈笑自如,到场席地而坐说“此地甚好。”面对荷枪实弹之敌,用俄语高唱《国际歌》,从容不迫饮弹身亡。
西北工农革命军参谋长王泰吉,1924年在黄埔军校学习时加入共产党,他参与策划组织了西北规模最大的暴动——渭华起义,失败后潜入河南南召,从事秘密革命活动。后到杨虎城部做党的工作。1933年7月,王泰吉率骑兵团在耀县起义,成立西北民众抗日义勇军,任总司令。1934年初,他去豫陕边做兵运工作,途中不幸被扣押,解往西安。王泰吉宁死不屈,写下《绝命词》,“这头颅任你割断,这肉体任你踏践,一切听自然。”3月份就义时,他口占《绝命诗》,“崤函振鼓山河动,萧关频翻宇宙红。系念袍泽千里外,梦魂应知寄愁容。”大义凛然视死如归,体现出共产党人的坚强意志。
第22路军总指挥吉鸿昌,1930年11月被蒋介石调去“围剿”红四方面军,吉鸿昌不但消极对抗,还准备联共起义,第二年8月,吉鸿昌被蒋介石解除兵权。日本挑起一·二八事变,吉鸿昌联络旧部,呼吁抗日图存,变卖家产6万多元,购枪买炮组建军队并秘密加入共产党。1933年5月,吉鸿昌就任冯玉祥的“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第二军军长,率部连克四城收复失地,后在蒋军和日伪军的夹击下失败。1934年11月9日,他潜入天津,从事抗日活动,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暗杀负伤,遭法租界逮捕引渡给北平当局,11月24日被蒋下令杀害。吉鸿昌临刑高诵:“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气壮山河,舍身成仁。
1935年,日寇铁蹄踏入华北,续范亭将军深感民族危机,心急火燎奔赴南京,吁请蒋介石抗日却被斥拒。续范亭悲愤至极,到中山陵前剖腹自杀并咏诵绝命诗,“赤膊条条任去留,丈夫于世何所求?窃恐民气摧残尽,愿把身躯易自由。”以此激发国民抗日热情,后被救下。西安事变后,续范亭投向共产党,回山西老家组织抗日新军,任总指挥和晋绥军区副司令,率部打击日寇。1947年病逝时,留下遗书请求入党,被中共中央追认为正式党员,终了夙愿。(刘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