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名言

时间:2022-04-05 09:19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南粤清风 | 评论: 次 | 点击:

渎职罪名言

1. 渎职罪都

评论 | “吏不廉平则治道衰”

3月中旬闭幕的十二届广东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了2021年的工作任务,其中,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仍然是工作重点。有研究指出,腐败对政权的严重危害性,在中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便十分明显地出现了。夏第三代王太康,因“盘于游田,不恤民事”,荒淫腐败曾一度“失国”;末代的夏桀更“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从而导致王朝的彻底覆灭。

前人对腐败严重危害性的充分认识,催生了反腐败思想的萌芽、深入、不断发展。数千年来,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也从来没有中止过,要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么相反。西汉有个在位25年的皇帝叫刘询,庙号宣帝,在位期间,不论是政治经济还是外交军事,都将汉王朝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他不那么知名,一个原因怕是在他之前,武帝的开疆拓土以及与民休息的“文景之治”,辉煌耀眼。然班固评价宣帝这个时期:“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也。遭值匈奴乖乱,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单于慕义,稽首称藩。功光祖宗,业垂后嗣,可谓中兴,侔德殷宗、周宣矣!”殷宗,商王武丁,在位时史称“武丁盛世”;周宣,西周君主姬靖,在位时史称“宣王中兴”。则班固的这个比方,可知宣帝政绩之一斑。刘向更认为超过了“文景之治”的那个“文”,他说宣帝时“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清,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之时”。

宣帝之所以有这样的作为,在于深谙“吏不廉平则治道衰”的道理,如果腐败占了上风,国家治理一定不堪。这就抓住了问题的根本或曰要害。《汉书·宣帝纪》说他“高材好学,然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却并非一味寻欢作乐,而是以此“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即是说,他在民间生活时就深谙吏治之道。昭帝之后,刘贺只当了27天皇帝即被霍光们废黜为海昏侯,皇位因而意外地落到了他的头上,算是霍光们的歪打正着。登基之后,宣帝的两道诏书,相当于对“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作了进一步注解。

其一,元康二年(公元前64)之诏,指出司法官员若“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贰端,深浅不平,增辞饰非,以成其罪。奏不如实,上亦亡由知。此朕之不明,吏之不称,四方黎民将何仰哉!二千石各察官属,勿用此人”。在他看来,“吏务平法。或擅兴徭役,饰厨传,称过使客,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岂不殆哉!”其二,黄龙元年(公元前49)之诏,指出地方官员若渎职,“以不禁奸邪为宽大,纵释有罪为不苛,或以酷恶为贤,皆失其中。奉诏宣化如此,岂不谬哉!”他要官员们好好想想:“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减,兵革不动,而民多贫,盗贼不止,其咎安在?”与此同时,他对统计数据的造假深恶痛绝,认为“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要求“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毋相乱”。上计簿,是当时中央对地方官员进行政绩考核的一种制度,每到年终岁尾,地方官需要将境内的人口、财政、粮草、治安、狱讼等状况编造成“计簿”,逐级上报。

吏之廉平与否,端赖监察。在一些历史时期,更以查处亲贵重臣等大案要案,对腐败官员形成强大震慑。如《史记·田叔列传》所载,田仁上书言:“天下郡太守多为奸利,三河尤甚,臣请先刺举三河。三河太守皆内倚中贵人,与三公有亲属,无所畏惮,宜先正三河以警天下奸吏。”河南、河内太守都是御史大夫杜周的“父兄子弟”,河东太守则是丞相石庆的“子孙”。结果“三河太守皆下吏诛死”,田仁也因此“威振天下”。汉顺帝时的张纲,留下“豺狼当路,安问狐狸”的名言,直指的是当朝贵戚梁冀,即便“诸梁姻族满朝”,他也毫不畏惧,令“京师震悚”。

“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强调了监察的重要性。而监察效果的取得,正在于职司监察的官员必须敢于“打虎”。张纲就说过:“秽恶满朝,不能奋身出命埽国家之难,虽生吾不愿也。”汉桓帝还有个硬性要求:“长吏臧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若有擅相假印绶者,与杀人同弃市论。”前人已经认识到,监察官员的选拔和任用,以及对监察官员自身的监督和考核,同等重要。(作者系南方日报社高级编辑田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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