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名言

时间:2022-04-09 18:07 | 分类: 句子大全 | 作者:犬知道 | 评论: 次 | 点击:

社会契约论名言

1.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著作

提出了人跟社会的关系 是人们互相定下的契约 也就是所谓的“社会契约” 简单来说 “社会契约”就是“制度” 通俗来说就是“江湖规矩”

但是卢梭并没有太过深入的调查(当时的条件也不允许) 所以这本书还是有不少错误之处

但里面提出的“人人平等”的观点 至今仍有很大的影响力!!

另外 想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原著

另外再推荐一本更好懂的书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比社会契约论更加细致的说明了我们现在的社会制度“为什么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呵呵 对你的两句话我还不能回答 因为没有看完原著

其他的就搜百度百科吧!

2.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是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主体内容,是资本主义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理论基础,资产阶级的各种政治理论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看成是对社会契约论的展开、补充和批评。与社会资本概念一样,社会契约概念最初也来自微观的经济领域,然后成为一个宏观的政治范畴。根据资产阶级主流思想家们的论述,社会契约论的思想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第一,个体主义的假设。社会契约论认为,个人是一切社会价值的依据,是行为的唯一主体、出发点和归宿,各种集体和共同体的存在都是为了保障个人利益的实现,国家的合法性来自个人自愿的同意。第二,理性假设。理性假设认为,人的理性是评判一切行为合理性的依据,没有理性或理性不健全的人是不正常的,理性的人也意味着一个不断地、千方百计地追求自身利益的人。第三,性恶论。即只要有可能,每个人都会不顾他人的利益而追求自己的利益,甚至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第四,消极政府的假设。根据社会契约论,成立政府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障和实现每个个人的利益,而在一般情况下,每个人对自己利益的追求将产生整个社会的繁荣,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消极地维护社会秩序与法律的执行。

参考资料:

3.社会契约论主要讲什么

又译《民约论》,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最后,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与约翰·洛克一样。

卢梭相信,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而获取契约自由,或称政治权利原理)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于1762年写成的一本书,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声称、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 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让政府更有效率,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和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英帝国统治,转让给整个集体。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 虽然卢梭喜爱仁君胜过其它的政府形式,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社会契约论(法文,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在社会契约中;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他对此表达得含糊其辞,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Du Contrat Social;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他相信。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人是生而自由的,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

4.卢梭 社会契约论

卢梭著作:《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是西方17、18世纪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君权神授”理论、争取平等自由的政治地位的思想武器,在此前提下,西方资本主义及其各项相应的制度才得以充分发展,因此,社会契约理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上与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亦为资产阶级国家以平等、自由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达的先导。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不了解西方的社会契约理论,将对我们透彻理解西方的法学理论构成无法克服的障碍,直至现在,西方学界仍有为数众多的学者在阐释和完善这一理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其最重要的政治学著作,亦为世界思想宝库中的得要经典之一,在本书中,卢梭国家与人民、国家与法律、自由与平等、国家与社会等角度对社会契约理论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处在革命时代的各国资产阶级皆曾把它当作福音,并在革命胜利之后参照其理论确立本国的政治、法律制度。

鉴于《社会契约论》的得要性,我国商务印书馆将其列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的一种。 〔写作背景〕 18世纪的欧洲正是宗教势力逐渐退缩,各种政治启蒙思想方兴未艾的进修,卢梭早在1743年游历威尼斯时即已开始考虑政治问题,后来,其观点由于对道德风尚进行历史研究而大为开阔,并意识到一切问题在根本上都是政治问题,而且无论人们采取什么方式,任何民族永远都不外是它的政府的性质所使它成为的那种样子,因此卢梭认为什么是可能最好的政府这个大问题就可以转化为如下问题,什么是适合于形成一个最有德、最开明、最睿智并且从而是最美好的民族的那种政府的性质。

卢梭原计划写一本名为《政治制度论》的书,本打算系统地论述政治制度的问题,并于1753年开始草拟该书,但到1761年,卢梭完成《新爱洛绮思》后,考虑到这部书的写作所需时间太长,于是转而决定放弃这本书,把其中可以独立的部分抽出来,于是最终形成了《社会契约论》。 〔主要内容〕 《社会契约论》由四卷四十八章构成,分别讨论了“人类是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立法”;“政治法,即政府的形式”和“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等问题,其核心目的是论述政治权利的基本原理,因此该书又名《政治权利的原理》。

第一卷所探讨的是人类是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在正式进入本卷的本论之前,卢梭叙述了贯穿《社会契约论》通篇的基本方法,他说:“我要探讨在社会秩序之中,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政治规则。

在这一研究中,我将努力把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的结合在一起,以便使正义与功利二者不致有所分歧。”(第7页)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卢梭和与其同时代的社会思想家们(如孟德斯鸠、伏尔泰、休谟、狄德罗等人)之间的差别,其他思想家们归根结底均是以功利为依归,在这一点上,支配社会关系的规范,在现实和利益下不复存在。

对于此,卢梭的见解可说在于:把现实问题视为独立的事物而建立正义与权利的基础,并且在这基础上,将功利的观点结合起来。这一尝试成功与否另当别论,我们将可从《社会契约论》中随处可见他从权利的观点和功利的观点相结合来看问题的情形。

本书第一卷是在基本有的是上对社会契约加以研究,这是《社会契约论》的精华所在,接下去的各卷皆可说是将本卷中所确立的论点予以发挥与推论而已。卢梭在第一卷第一章开篇即指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然而,却处处受到社会重荷的压抑,其原因何在?这便是问题的开始。卢梭不愿对这种事实的起源加以说明,而关注于回答这种事实如何得到社会认同的问题,他认为,社会秩序并非出于自然,而是人为的,即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

在此之前,对于政治社会的成立,学者们多从以下两个观点加以说明:其一,关注于寻求权力的自然起源,认为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型,并从父权推出王权。其二,认为权力是强者的权利。

前者的谬误在于不了解儿子依父亲只限于儿子依附父亲只限于儿子需要保护的期间,一旦儿子可以独立自主,这种结合便解体了;而后者的错误则在于显然不了解“权利”一词的意义,所谓“强者的权利”,是把物理力量与精神力量等量齐观而产生的一种混淆观念。政治社会不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而是每一分子相结合的关系。

问题在于,人们如何形成合法的社会?社会契约不是在说明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在说明人民借此而形成人民共同的行为。在这个基础上,卢梭提出了具有崭新内容的社会契约论。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他论及前社会的、前道德的、前理性的自然人的状态,亦即所谓的自然状态,并且说明社会中一切不平等,乃是违背这种状态的结果。但他又认为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人必然会远离自己的自然。

关于社会契约的假说便是以这种论点为基础出现的。因此,人类既然不可能停留在自然状态,便只好改变其生存方式,但又因人们不能创出新的力量,所以只能靠共同而创出“力量。

5.卢梭契约论,第一句和第二句

卢梭契约论,第一句和第二句: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社会契约论(法文:Du Contrat Social,又译《民约论》,或称政治权利原理)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于1762年(壬午年)写成的一本书。《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和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英帝国统治、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

6.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以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卢梭的民主主义混淆了人民主权和主权者(国家)的概念,将其二者等同起来,他认为主权者无非是公意的外现,而公意就是人民整体意志的体现,而在无法形成所有人民的共同意志的时候,大多数人的意志便顺理成章地取得了公意的地位。经过以上概念的转换,卢梭似乎很自然就得出了以下结论:主权者的第一个特点是超乎法律之上,没有任何一种法律可以约束人民共同休;主权者无需向臣民提供任何保证,换句话说,主权者可以任意行使权力;国家有权支配臣民的一切财产;主权者对臣民掌握生死权,因为后者的生命乃是国家的有条件的一种赠与;任何人若是不愿服从主权者的意志,则全体(主权者)有权强迫他服从,也就是迫使他“自由”。可见在卢梭的政治学说中,所谓人民主权无非就是多数人的主权、民主即等同于多数人的民主,正是在这点上,卢梭的政治学说为多数人和以多数人为旗号的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样是作为其理论的自然推演的是,卢梭坚决反对分权制,他认为主权是不可分离的,而分权恰恰是使统一的主权分列为几个部分,从而制造出了一个不同于君主的不受约束的新的权力实体,这种权力实体因披上了“公意”的外衣而较之君主个人更具迷惑力。

为满意回答。

7.契约论的社会契约论

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用契约关系解释社会和国家起源的政治哲学理论。又称社会契约论。它通过把社会和国家看作人们之间订立契约的结果,来说明政治权威、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的来源、范围和条件等问题。一般认为,契约分两种:社会据以成立的契约称为社会契约,政治机构或政治权威据以确立的契约称为政府契约。

8.关于这几本书中的名言名句

《神曲》:维吉尔表明理性的软弱:“谁希望用我们微弱的理性识破无穷的玄梦,那真是非愚即狂。”

《哈姆雷特》:“To be , or not to be , that is the question.”这句名言,出自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中的主人公哈姆雷特之口。一般的译者都将这句话译成: 生存还是(或者)毁灭.

《社会契约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共产党宣言》中有句名言:“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一段名言:“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0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社会契约论》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这句脍炙人口的经典名言正是出自十八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启蒙运动领袖人物卢梭的代表作,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为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奠定了理论基础。

卢梭是启蒙运动中的领军人物,他从社会契约的角度分析了民主政治的重要性,同时引证同时代孟德斯鸠、狄德罗等人的观点进行比较分析,极具指导性地表达了他对国家政治结构的设想。

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

这样一本经典学术名著,自诞生开始指导着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思想启蒙以及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奠立产生了深远影响。

上世纪初《民约论》引入中国,开化了一代青年,影响了中国的民主革命进程。

《社会契约论》全书四卷,从整体上讲卢梭的论证过程大致是第一卷论证人类社会自由平等的神圣性以及社会公意对政权产生的意义,进而导出社会契约论的诞生;

第二卷建立在社会契约这个前提下,具体分析论证主权者的权利以及立法对主权权力的维护和保护,并详细分析了法律、立法者、人民之间的关系,及由之而来的各种立法体系;

第三卷主要围绕政府展开论述,具体的讨论了政府的建制原则、分类、政府形式,主权权威等一系列问题;

第四卷具体讨论了投票、选举、宗教等问题,并大量比照了古罗马、威尼斯公国等的政治制度。以下就本书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社会契约论的提出

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社会契约论》

卢梭

卢梭在第一卷里便开宗明旨地提出了“人生而自由”这一观点。他认为奴隶制是很荒谬与不可思议的,因为没有一个拥有健全理智的人会去无偿地奉献自己。

同时他驳斥了格老秀斯和其他一些人从战争里引出奴役权的观点:他认为战争只能是国与国之间的一种关系,一国的成员为了摧毁敌国而杀死敌国的成员,而一旦当对方放下武器投降后,就不再是敌人了,于是别人也就不再对这些投降的个人再握有生杀之权。所以那些认为在战争中能够以别人的自由来赎取对方生命的看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在论述完以上这些观点后,卢梭提到了这本书最核心的一个论点,即存在着一个社会公约。

对这个社会公约,卢梭认为是与“人生而自由”的观点相一致的。人们在签订社会公约后并未改变其自由的本质,而是将原有的自然属性的自由转化为了社会属性的自由。

何谓自由?卢梭的原话是

“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

我赞同这一看法:当人类在原始社会凭着最原始的欲望而行动时,并不是完整的自由,那是卢梭谈到的“天然的自由”;而当人类真正有了理性,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志来给自己设定一个限制并加以遵守时,这时的人类才是真正获得了自由。

那是一种可以完全掌握自身的欣喜,是为了人类不再是被原始欲望驱动的动物的欢愉。

2.公意与众意

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社会契约论》

“只要有若干人结合起来自认为是一个整体,他们就只能有一个意志,这个意志关系着共同的生存以及公共的幸福。”

公意即公众的意志,这个意志是至高无上的,它永远是公正的,而且以公共利益作为归依。

那么当政治体中所有人民都赞成时,形成的这个决定就能代表公意了吗?卢梭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卢梭认为,人们总是愿意使自己幸福,但是并不能总看清幸福,人民往往会受欺骗,从而愿意要不好的东西。

于是为了更充分说明公意的至高性和不可摧残性,卢梭严格区分了“公意”和“众意”来加以说明。

卢梭表示,公意和众意之间的差别是巨大的

“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

“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

所以公意便是一种理想的标的,它永远向着人民的幸福,它的正确是永恒的,但是我们却不能以全体人民的众意来误解它,它崇高并且不可知。

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社会契约论》

在知识论上,洛克与乔治·贝克莱、大卫·休谟三人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代表人物

此外,为了能很好地表达公意,在订约的这个共同体中,便不能有任何派系的存在,因为派系会扰乱公意,派系中的成员会以派系之利益作为自己的“公意”,从而根本上误会了“公共福祉”的概念,就不再自由,也无法服从于真正的公意了;

从另一方面说,一个派系的意见就是着眼于私人的利益的(此处将派系理解为一个个体,私人利益即派系利益),所以这些派系意见汇合而成的必将是众意而非公意。

由此可以得出,每个公民只能是表达自己的意见(指不存在考虑派系利益时的意见),而这个意见和公意之间的差值有多大,却不是公民个人可以衡量的,它必须由主权者来评判。然而又正如前文说的,我们服从的是自己,因为公民本身就是主权者里的个别体。

4.主权者、中间体之政府、公民

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社会契约论》

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通常被认为是第一名自称无政府主义的人

正如每一种自由的行为都需要精神上的意志和行动的力量才能产生,政治体也需要同样的动力,公共意志可以称为立法权力,公共力量可以称为行政权力。

立法权属于人民,行政权却因其需要执行具体的行为,需要一个代理人来执行,并接受公意的指引。

政府就是这个代理人,它掌管法律的执行并维持社会和政治的自由。

人民服从君主的行为,所根据的不是契约,而是一种委托,即人民将行政管理这项任务委托给政府,同时,也有权力任意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这就是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国家的稳定取决于主权者,公民和政府者三者的平衡,如果主权者想要进行直接统治,如果行政官想要制定法律,如果臣民拒绝服从,那么骚乱就会取代稳定,力量和意志就不再协调一致地活动,国家就会解体而沦为专制体制或是陷入无政府状态。

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社会契约论》

杰里米·边沁,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

政府内部的成员具有基于个人利益的特殊意志,也具有作为行政官的共同意志,它仅仅关系到政府的利益,同时还具有公共意志。

这三种意志的活跃程度和社会要求的正好相反,同时,正如一个人从出生就注定走向衰老与死亡,政府权力也具有滥用和政府变坏的倾向,这都要求对政府的监督。

从一个国家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与否可以看出国家是否健康,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正切实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反之,人民已不相信政府会表达公意,此时,政府已失去合法性。

那么主权权威如何自我维持呢?定期集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契约,是对政治共同体的的一种支持与保护,同时也是对政府的一种控制(所以在任何时候,集会都会给统治者带来一种恐惧)

因为当人民合法地集合在一起(而是小众人在别有用心地煽动),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已出现,这时行政官和每个公民都平等,他只不过是集会的主持者。

自由与平等是贯穿《社会契约论》的主线,也是卢梭所追求的核心目标。没有自由的社会,政治制度必然会腐化,分崩离析。

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社会契约论》

我想摘引尊敬的罗素先生在《应该创造什么样的世界》的一段话,希望我们的思考能够更加持久,更加关注我们的世界。

“我们追求的世界是一个充满了创造精神(creative spirit)活力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洋溢着欢乐和希望的开拓性事业将主要建立在建设性的激情上,而不是依赖于企图保留我们所占之物的欲望,或企图抢取他人所占之物的野心。

这个世界必会让爱心自由地抒发;这个世界必会从爱情中洗除掉统治的本能;这个世界必会铲除残忍和嫉妒,令构成生活乐趣的一切天性与本能得以无拘无束的发展,并且在幸福的生活中注入精神世界的欢乐。

这样的世界是有可能实现的,它唯一期待着的是:人类应该抱有创造这个世界的理想。

而与此同时,我们厕身其间的现存世界却另有企图。然而,现存世界必会消亡,它将陷入由它自己的欲望所点燃的熊熊烈火之中,被付诸一炬。

但从它的灰烬中会涅槃出一个焕然一新、朝气蓬勃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新鲜的希望,眼前展露出一派曙光。”(《罗素自选文集》,伯特兰•罗素,商务印书馆,第129页)

应该看到,卢梭究其思想本质是绝对民主的,他赞颂小国,更强调人民应当为追求自由而抗争的精神。

他说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因此我们要

“我愿自由而有危险,但不愿安宁而受奴役。”;

他唾弃专制制度

“专制制度之统治臣民并不是为了要使他们幸福,而是要使他们穷愁困苦,以便统治他们。”,

所以他宣告了人民的力量

“公民们的德行、风尚与独立性之加强国家的作用,要胜过一切争端之削弱国家的作用。有一点震荡倒会使人们的心灵富于活力;而真正能使种族繁盛的,与其说是和平倒不如说是自由。”

卢梭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学者,说他是偏离实际的并不错,但这绝不应当区分褒贬;

卢梭真正的力量在于他奏响了普遍意志的自由之声,他真正看到了民众,看到了人类究极的权利——人权。因为坚持,人类走出了森林。卢梭是森林里的知更鸟,领路而来。

相信在卢梭的思想的指引下,这样一本《社会契约论》将会给你的心灵带来巨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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