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经典语录英文版

时间:2022-11-10 23:38 | 分类: 经典句子 | 作者:中国日报双语新闻 | 评论: 次 | 点击:

张爱玲《半生缘》英译本:打磨6年,译文动人,原文更深情丨读书者说,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中国日报双语新闻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张爱玲经典语录英文版1

作为一名图书记者,时不时会有朋友问:最近有什么好书呀?

要知道,近些年来国内几百家出版社每年会推出约20万种新书。

每个人兴趣不同,品味不一。要推荐一本买来觉得有趣,读完不觉得浪费时间的新书,确实很难。

衣不如新,人不如旧。这句话放在选书上,倒也十分恰当。

不必上溯到诸子百家、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现代作家中亦有不少经典可供我们读上一阵子了。

一个月前,我去采访张爱玲小说《半生缘》的译者金凯筠(Karen S. Kingsbury)。说来惭愧,因为没怎么读过张的小说,便在采访前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97年许鞍华拍的同名电影。

电影很好看,采访也很顺利。

金凯筠是一位和蔼的美国教授,1982年本科英语系毕业后来到四川外国语大学支教一年,从此便爱上了中国。回国后便去哥伦比亚大学读比较文学,先后从师夏志清和王德威。

夏志清是著名的中国文学评论大家,对张爱玲评价很高。夏与张是同龄人,都生于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上海,并且在1950年前后移民美国。

夏志清在他最重要的著作《中国现代小说史》中评价张爱玲的《金锁记》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并说张是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在2013年夏志清去世前,他还出版了一本包括一百多封与张爱玲通信的集子。

金凯筠就在老师的影响下读起了张爱玲。起初她中文不好,读的是张爱玲自己翻译的《金锁记》(The Golden Cangue),并没有特别的触动。

The English style is a little bit stiff. I studied it quite carefully, and I feel that her Chinese version of Jinsuojihas a much better style.

读《倾城之恋》的时候,因为没有英文翻译,金凯筠就硬着头皮啃中文原文。

My Chinese wasn’t very good then. But it’s like a magnet that pulls you into it, and you become a translator because of that text.

1995年,金凯筠博士毕业时,她完成了《倾城之恋》的翻译。同年,离群索居的张爱玲在洛杉矶自己的公寓中悄然离世,并没能看到自己这篇小说被译介到英语世界。

一开始,金凯筠的《倾城之恋》的译文Love in a Fallen City发表在香港中文大学的文学翻译刊物上。2007年被企鹅出版社看中,将其和金凯筠翻译的其他几个张爱玲短篇合集作为当代经典系列(Penguin Modern Classics)出版。

同年,李安根据张爱玲小说拍的同名电影《色·戒》上映,并获得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一时引起轰动。纽约的出版人又找到金凯筠,商量再翻译一本张爱玲的小说。

这一次金凯筠选择了《半生缘》。而这一次翻译,她花了6年时间。

在采访时谈及14年出版的《半生缘》译本Half a Lifelong Romance,金凯筠笑道:

I used to tell people be very careful about starting any project that has the words banshengin the name, because you might spend very long time on it.

我本人是不太喜欢读译作的,但是采访前我先读了读英文版。虽然只读了开头的两三段,金凯筠的译文便打动了我。

He and Manzhen had met … a long time ago. Working it out, he realised it had been fourteen years since then. Quite a shock! It made him feel, suddenly, very old.

他和曼桢认识,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四年了——真吓人一跳!马上使他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

Time does fly for the middle-aged: a decade whips by in the blink of an eye, a flick of the fingertips. When you’re still young, even three or four years, maybe five, can seem an entire lifetime. That’s all they’d had, from meeting to parting — just a few years together. But in that brief span, they’d had a full measure: all the joy and the sorrow that comes with (as the old saying has it) ‘birth, old age, illness, death’.

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他和曼桢从认识到分手,不过几年的工夫,这几年里面却经过这么许多事情,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She’d asked him, back then, when he’d first started liking her. ‘The moment I first saw you,’ he’d replied, of course. His feelings were running so high then, he’d have believed anything. He was certain he was not lying. But in fact, the moment when he first saw her was not all that clear in his mind.

曼桢曾经问过他,他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她的。他当然回答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说那个话的时候是在那样的一种心醉的情形下,简直什么都可以相信,自己当然绝对相信那不是谎话。其实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第一次看见她的,根本就记不清楚了。

或许准确地说,打动我的不是金的译文,而是张的原文。在读那两段英文的时候,我甚至能约摸想象得出原文的样子,同时又并不觉得有什么翻译腔,我想好的译文大抵如此吧。

《半生缘》最初是1950年在上海的报纸上发表的连载,原名《十八春》,讲述1920-30年代的上海,一对恋人沈世钧和顾曼桢生命中相识、相知、相爱、相错过、又再相遇的十八个春夏。

巧的是,小说发表18年之后,移民美国的张爱玲改写了后半部分,顾曼桢和沈世钧因为命运的机缘巧合重逢,并定名为《半生缘》。

好像是命运的嘲弄,可怜有一生的情,却只得半生的缘分。

张爱玲不写大历史,尽管她本人就生活在动荡年代。日本的侵略和战争的大背景在这本小说里只留下几段模糊的线索,在家国情仇之间,她只写个人的小历史。那么多年过去了,在那些被她精心雕刻出的人物内心独白里,我们却能看到似曾相识的自己。

书中有一封曼桢当年写给世钧的情书,张爱玲让已经成家的世钧隔了14年,又在不经意间看到。

Dear Shijun,

世钧:

It’s night, and everyone is asleep. The only sound is the chirping of the crickets my brothers are keeping. The weather’s got colder, and you left in such a hurry I'm afraid you didn’t take any winter clothing. I know you let these things pass you right by, and never think to wear warm clothing. I don’t know why I’m worrying about it either, it seems so fussy of me. It’s just that I keep turning anything I see, anything I hear, into a reason to think of you.

现在是夜里,家里的人都睡了,静极了,只听见弟弟他们买来的蟋蟀的鸣声。这两天天气已经冷起来了,你这次走得这样匆忙,冬天的衣服一定没有带去吧?我想你对这些事情向来马马虎虎,冷了也不会想到加衣裳的。我也不知怎么老是惦记着这些,自己也嫌啰唆。随便看见什么,或是听见别人说一句什么话,完全不相干的,我脑子里会马上转几个弯,立刻就想到你。

I went to Shuhui’s yesterday, though I knew he wouldn’t be at home, to see his parents. You’ve lived with them a long while, and I thought maybe I’d hear something about you. His mother told me lots of things I didn’t know. She said you used to be even thinner, and told me stories from your student days. It made me feel better. After you’d left, I started to feel afraid, for no particular reason. Shijun, I want you to know there’s someone in this world who’s yours always. Please know that, for ever and wherever. Yours, always.

昨天到叔惠家里去了一趟,我也知道他不会在家的,我就是想去看看他父亲母亲,因为你一直跟他们住在一起的,我很希望他们会讲起你。叔惠的母亲说了好些关于你的事,都是我不知道的。她说你从前比现在还要瘦,又说起你在学校里的一些琐事。我听她说着这些话,我真觉得安慰,因为你走了有些时了我就有点恐惧起来了,无缘无故的。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世钧看到最后几句,就好像她正对着他说话似的。隔着悠悠岁月,还可以听见她的声音。他想着:“难道她还在那里等着我吗?”

只是,那时的人和心情,是再等也等不到了。

当曼桢和世钧各自经历了自己的故事,再见的时候,半晌沉默。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就好像张爱玲那段被广为流传的文字: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它或许是一个故事的开头,也可能是结尾。

中国日报网双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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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经典语录英文版2

2020年是著名女作家张爱玲(1920—1995)的百年诞辰。对于众多“张迷”而言,回首与回味这位“祖师奶奶”的传奇人生,品鉴与品味其众多流行得几近泛滥的作品,或将成为这新的一年里的“必修课”。

近日,笔者有幸获见一本张爱玲所著《北地胭脂》(The Rouge of the North),颇可为其传奇人生的后半生做一小注脚。此书为英国伦敦Cassell出版社于1967年印行的初版本,书品上佳,就连精装本的外护封也保存完好,至为难得。封底则是张爱玲于1944年拍摄的个人照片,照片中的她,时年24岁,身着“那件唯一的清装行头”,“大袄下穿着薄呢旗袍”,别是一番风情。这张照片,后来收入了《对照记》。

照片之下,是一段英文简介——首先介绍了张爱玲的家世背景,提及其外曾祖父李鸿章与祖父张佩纶,似乎是有意要强调此书作者乃中国清代重臣遗族的身份。应当说,这样的介绍,对照封底的照片,很容易让读者产生联想——祖籍河北丰润、生于上海的张爱玲,不正应了此书书名页之前印着的那一句“南朝金粉,北地胭脂”吗?

关于张爱玲当时的生活情况,书中也略有介绍。包括她于1952年离开上海赴香港暂寓,以及1955年赴美在各大学术机构从事研究工作,乃至她当时正在着手翻译一部中国古本小说《海上花列传》等等,皆一一记述,不啻为一份专门面向英语圈读者的正式推介书。

尤其可贵的是,此书还是张爱玲的签赠本,且受赠人为曾与其在伯克利加州大学(UC Berkeley)共事的师长陈世骧(1912—1971)。张爱玲在是书前环衬页面上写有:

世骧先生赐正

张爱玲 一九六九,五月

张爱玲签赠手迹,可谓“惜墨如金”,除了上款与落款之外,别无一字。可稍稍熟悉张之生平者,都明晓《北地胭脂》一书在其英文写作生涯中的分量,且张、陈二人曾经短暂的一段交集也颇令人感慨。睹物思人,观书阅世,不免会将这一段交集,又重新检索一番了。

《北地胭脂》出版

一波三折

且说时为1952年,张爱玲离开上海重返香港,暂寓美国驻港新闻处,开始投入英文写作生涯。她写成并出版的三部英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北地胭脂》,各有特点。

《秧歌》是中文版先发表,连载于香港《今日世界》杂志上,结集于1954年7月,交由今日世界社出版;然后,再于1955年,又由她本人将其译为英文,在美国出版了英文版。《赤地之恋》也是先写成中文版,连载于香港《今日世界》杂志上,结集于1954年10月,交由天风出版社出版;然后,仍由她本人将其译为英文,再于1956年,在香港出版了英文版。《北地胭脂》的出版,比之上述两种,则颇不顺利,可谓一波三折。

原来,继《秧歌》《赤地之恋》的中英文版皆顺利出版之后,张爱玲又把早前写成的中篇小说《金锁记》(发表于1943年上海《杂志》月刊及1944年《天地》杂志,后收入小说集《传奇》之中),扩展成英文长篇小说《粉泪》,满怀信心地投至《秧歌》英文版的纽约出版者Charles's Sons,孰料却被退稿,无法出版。

势不得已,张爱玲遂将《粉泪》改写成《北地胭脂》,同样未能在美国出版。之后,张爱玲只得先行将《北地胭脂》转译为中文小说《怨女》,于1966年在香港《星岛日报》连载。直到1967年,《北地胭脂》交由英国伦敦Cassell出版社印行,终获出版。据考,这一部久经波折的《北地胭脂》,也是张爱玲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英文小说。

关于《北地胭脂》,自出版之后,反响不及《秧歌》,张爱玲本人在公开场合也没有什么评述,晚年也没有提及,似乎在费尽周折出版之后,也就此了无牵挂,一了百了。然而,这部英文小说不但出版历程曲折,也正因其出版周期的漫长,在张爱玲的异国生涯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见证者”角色。

事实上,当1955年11月,张爱玲搭乘“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赴美之后,对将《金锁记》改编为《粉泪》出版的计划,可能还颇为乐观。1956年3月,张爱玲获得新罕布什尔州彼得堡的麦克道威文艺营写作补助,即在那里写成了《粉泪》。与此同时,时年65岁的德裔左翼作家赖雅,与时年36岁的张爱玲相遇相识,这一年8月18日,二人相识不到半年即在纽约结婚。

无论是英文写作,还是异国婚姻,一切都看似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可《粉泪》的出版,却远没有预想中的顺利,即便再次改写为《北地胭脂》,仍然未获通过。与异国写作生涯的波折,随之而来的,还有伴侣赖雅身体状况的每况愈下,新婚两个月之后,即频发中风,昏迷濒死,直至瘫痪。身在异国的张爱玲,不但要独自面对没有稳定收入的生存窘境,还要照顾病卧在床的赖雅,更需为之筹措资金用于长期治疗,其艰辛困苦,可想而知。

“北地胭脂”出典难以确切考证

即便如此,也正因为如此,张爱玲在美国的写作生涯还得继续,且应当尽快打开局面,以便救济日益困窘的生活状况。直至1966年12月12日,张爱玲都还在为《北地胭脂》的出版,费尽心思。这一天,她在致友人庄信正的信中提到:

“近来可好?我曾到Library of Congress 中文部查‘南朝金粉,北地胭脂’出典,主要想知道是否七世纪写的,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句子,仍旧查不出,想托你查查。”

据此可知,直到1966年12月,张爱玲仍在美国国会图书馆查阅文献,希望为其著《北地胭脂》的书名找到出典。她预设“北地胭脂”一语可能是在中国隋唐之际(七世纪)即有使用,可惜在这号称全球最大的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中,并没有查到相关文献。

另据收信人庄信正后来的注解,他也没有查到“北地胭脂”的出典,为此还曾咨询过当时在美国任教的顾孟余,认为只是俗语拼凑而成,属“流行语”,但中国古籍中没有“前例”。庄氏将查而无获的情况转告给了张爱玲,《北地胭脂》出版后,在书名页之前印着那一句“南朝金粉,北地胭脂”,被译作“The face powder of southern,The rouge of the northern lands”,下面注释为:“Chinese expression for the beauties of the country,probably seventh century”(中国形容美女的话,大约始自第七世纪)。

由此可见,张爱玲在书中的注解,不得已使用了 “probably”(大约) 一词。仅此一词,当年也是颇费周章,认真考证一番了的。当然,如今凭借便捷的网络电子技术,可以比较容易地查证到“北地胭脂”一语的大致出典。

譬如,早在南朝梁陈间人徐陵《玉台新咏序》中即有“北地胭脂,偏开两靥”的赞语,南宋刘辰翁《夜飞鹊》中有“深深代籍,盼悠悠、北地胭脂”之句;明代唐寅《落花图咏》中有“双脸胭脂开北地,五更风雨葬西施”之句;清代龚自珍《己亥杂诗·忆京师芍药》中有“愿移北地胭脂社,来问南朝油壁车”之句。凡此种种,可见早在南朝(流衍至明清),“北地胭脂”一语即已出现,可以将其历史提前至五世纪。

另据《五代诗话·稗史汇编》载,“北方有焉支山,上多红蓝草,北人取其花朵染绯,取其英鲜者作胭脂”,故后人常以“北地胭脂”代指北方的美女,不过这一“流行语”究竟始自何时,“前例”除了南朝徐陵《玉台新咏序》之外,诗文勃兴的隋唐时代,却难觅一例。

至于“南朝金粉”与“北地胭脂”联用的语例,则年代更晚。1925 年《环球画报》第6期之上,载有一副时人赠予某名妓的对联,联语曰“北地胭脂推雪素,南朝金粉压湘阑”。另有1943 年《游艺画刊》第7卷第8期之上,载有一篇专访著名京剧女演员童芷苓的报道,题为《南朝金粉变成了北地胭脂》。不难揣摩,“南朝金粉”与“北地胭脂”联用的情形,应当始于清末民初,主要是用来形容南来北往的各色女性,距今尚不足百年。当然,这已是题外话了。

《北地胭脂》签赠本实乃“敲门砖”

收到庄信正的回信之后,张爱玲迅即于1967年元旦复信。信中提到:

“收到信非常感谢。真想不到这两句的来历这样复杂……连载《怨女》是没改过的,脱落字句又多,自己也看不下去,不久单行本出来了马上寄给你。”

显然,张爱玲对译自《北地胭脂》的中文版《怨女》并不满意,即便已率先开始在杂志上发表了,她仍然更希望英文版早日出版。

1967年4月,为谋生计,张爱玲带着奄奄一息的赖雅,离开迈阿密,9月抵达麻州剑桥市,在赖氏女子学院设立的研究所工作。10月8日,长年卧病的赖雅猝然逝世,张爱玲从此独居终老。在此期间,《怨女》单行本还未出版(次年方才出版),《北地胭脂》虽已在英国伦敦出版,但张爱玲似乎还没有收到消息,或者至少还没有拿到作者样书。所以,直至1967年12月21日,张致庄的信中,仍在告知《怨女》单行本还没出版,“出来了一定寄来”。

1969年1月23日,张爱玲致信庄氏,称“先寄本《北地胭脂》给你,因为这本倒是一个标点也没经人改过,除了印错,不像《秧歌》,英文本我始终看着不顺眼”。显然,此时张爱玲终于拿到了自英国伦敦寄来的作者样书,开始分赠友好,并且间接表达了,她认为《北地胭脂》是“原封不动”(未经编辑改订)的印出,比《秧歌》要好。

1969年5月30日,张爱玲再次致信庄氏,开篇即语“我这些时一直惦记着寄两本《北地胭脂》与《半生缘》(《怨女》迄未收到)给你送人……乘这次到邮局去,也寄书给陈先生,寄到办公处,不确定房间号码,还是请你转交”。显然,笔者如今获见的这一本《北地胭脂》张爱玲签赠本,正是此时寄至庄氏处,再由其转交给陈世骧的。

关于张爱玲信中所言,庄氏有注解称:“张先生无疑把自己所有作品都送给过陈世骧教授。陈先生死后有人在网上透露自己辗转从美国加州一家旧书店买到她签赠给他的The Rouge of the North,我看了很有感触。”遥思七年之前的2012年,庄氏作这一注解且在网上看到有人购得这一签赠本,真真令其感慨。

话说就在张爱玲签赠陈世骧《北地胭脂》,委托庄信正转交一个多月之后,1969年7月初,张爱玲进入伯克利加州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工作,担任高级研究员,研究中国一些特别用语及《红楼梦》等,邀请者正是陈世骧。可想而知,张爱玲签赠陈世骧《北地胭脂》(及其他自著),亦属入职之前的“敲门砖”罢。

加州大学解聘是“最大打击”

据考,陈世骧,祖籍河北滦县,早年入北京大学主修英国文学,1936年起任北京大学和湖南大学讲师。1941年赴美深造,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专攻中西文学理论。1945年起,陈世骧长期执教于伯克利加州大学东方语文学系,先后任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主讲中国古典文学和中西比较文学,并协助筹建该校比较文学系。

据庄信正忆述,张爱玲入职之初,与陈氏的交谊有过一段“蜜月期”,不止一次畅谈文学。可张爱玲向来孤僻,不喜交际,对陈氏邀约的一些聚会颇感不适。由于二人性格迥异,“导致误会几乎是难免的”;加之张爱玲撰写论文“没有遵循一般学术论文的成规”,无论从交谊还是工作而言,这样的情形都埋下了隐患。

终于,因为对张爱玲的工作状况不甚满意,陈世骧于1971年4月“公事公办”,将之解聘。张爱玲于1971年5月7日致庄信正的信中,以及1971年7月10日致夏志清的信中,均提及因一篇专题论文使陈氏感到不满意,二人在言语上略有争执,遂遭解聘的事况。

孰料在解聘张爱玲一个月之后,1971年5月23日,陈世骧因心脏病猝发逝世。张爱玲悄然出席了陈氏的追悼会,据庄氏忆述称:

“陈先生在加大执教二十六年,又长期兼任行政工作,因此死后举行了盛大的追悼会。那天上午我看到张爱玲前往参加,提前离开。其时在场者多得从屋里挤到屋外;她来去匆匆,我作为陈先生的晚辈与旧属,帮忙布置与招待,遂未来得及同她打招呼。但至今记得她的落寞的形容。”

事实上,因1971年4月被加州大学解聘,张爱玲不得不搬迁至洛杉矶,之后整整三年都没有固定收入,全靠旧作大量发表的稿酬而苟存生计。此次解聘,被夏志清称为“在美国奋斗十六年遭受的最大打击”。而那几经周折方才艰难出版的《北地胭脂》,也曾将她“早年便立意以英文著述扬名”的念头几乎掐灭,庄信正认为此事对其“打击很大”。那么,这两件事接续而来,合在一起,其打击之大,可想而知。

文并供图/肖伊绯

责编:张嘉玉

张爱玲经典语录英文版3

说到张爱玲,人们就会想到她一身才华,却一生悲辛。但是即便身世坎坷,在她生命里也有难忘美好的时光。进入话题前,我们不妨先简单了解张爱玲的家世和童年经历。

据说,张爱玲的爷爷是同治年间的进士,而且在李鸿章府上当过差。在晚晴时期,这样条件算得上是一个富贵家族。因此张爱玲的爷爷过世后,留给其父亲的家底还算是富足的。然而她父亲却是一个极不靠谱的人,在她童年时候就爱吸鸦片,逛妓院,祖上留下的遗产,短短几年就被败光了。

张爱玲的母亲哪里能忍受这样的男人,在她十岁那年父母协议离了婚。张爱玲则随父亲生活。从此童年的张爱玲就生长在支离破碎的家庭中。更让她想不到的是,父亲不久后便娶了继母。他们两人经常无所事事地躺在床榻上抽大烟。继母是个尖锐刻薄,奸诈心计之人,常常制造家庭矛盾和事端,让小小年纪的张爱玲如履薄冰。而她父亲对其更是放任不管,看不顺眼的时候,还经常毒打和监禁她,严重的时候还拔枪威胁说要打死她。

这段童年悲惨的经历,让张爱玲的心灵蒙上了阴影。家庭对她来说,比地狱还可怕。没有父爱,没有母爱的童年,让她过早地对亲情产生了疏离和冷淡。她性格越来越孤僻,越来越自卑。好在她母亲,了解到张爱玲的情况后,在学业上对她进行了资助。张爱玲也很争气,中学毕业考试,取得伦敦大学远东第一名。然而恰逢这个时候欧洲爆发战争,去伦敦的愿望落空了。

“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张爱玲《天才梦》)

这是张爱玲十九岁写下的文字。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她是多么想逃离自己活在的那个环境。那个她从小到大都在怀抱寂寞和无助的环境。那个令她既敏感,又作呕的环境。她想闯出属于自己的世界。她渴望离开。

张爱玲想闯出属于自己的世界。她渴望离开

1939年,张爱玲再三思虑后,决定只身前往香港大学读书。从此,她与香港便结下不解之缘。当时英殖民地的香港,并没受到战争的波及,这与炮声隆隆,硝烟弥漫的大陆形成了鲜明对比。许多内地富商官宦和一些东南亚富商侨民们也把子女送达香港大学读书,加上香港大学本身就有不少西方国家的学生在此就学,教授大多是外国的,因此大学“国际化”的学术氛围很浓。

香港大学,这座知识殿堂让张爱玲大开眼界。在课堂上,她除了认真听讲,刻苦专研以外,还阅读了西方大量的名著,那时的她就像一块干渴的海绵,努力地吸取知识养分。张爱玲小时候通读中国古典文学,加上自身参阅了不少西方的名篇佳作,中西文化的交融让她受益匪浅。无意中,也让她的文笔和认知提升了不少档次。

香港大学,这座知识殿堂让张爱玲大开眼界

在书香作伴的日子里,她在姑姑的帮助下,英文水平也得到快速提升。并且随着张爱玲英文的日渐娴熟,她不仅能用英文给母亲写信,还能自如地阅读英文版的文学作品。书香的陪伴,她不在这么自闭。她开始用心去感受生活。

这时候,张爱玲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好朋友——炎樱。炎樱是中斯混血儿,父亲是斯里兰卡,母亲是天津人。她个子娇小,瓜子脸,说话幽默风趣,像一只小精灵,呆萌可人。由于是混血的缘故,炎樱的肤色,相比中国人就比较黑了。但这不影响炎樱的魅力。平日里,张爱玲经常和炎樱,一起爬上学校的山坡,俯瞰香港的风景;一起去探寻热带地区的奇花异草;一起逛商场,服装店,甜点店等。炎樱的鬼怪精灵和幽默风趣,经常逗得张爱玲开怀大笑。有炎樱的地方,就有快乐。

这份友谊是张爱玲大学生涯中收获的珍宝

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灵魂,回来寻找它自己。”

关于加拿大的一胎五孩,炎樱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炎樱说:“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悦;一颗小星是它的羞涩的回声。”

炎樱描写一个女人的头发,“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

炎樱在报摊上翻阅画报,统统翻遍之后,一本也没买。报贩讽刺地说:“谢谢你!”炎樱答道:“不要客气。”(张爱玲《炎樱语录》)

炎樱的幽默机智,字字珠玑,深得张爱玲喜爱。这份友谊是张爱玲大学生涯中收获的珍宝。书香和青春的陪伴,让她内心平复了许多。也正是这个时候,她开始尝试解救自己,正看人间冷暖。

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太短暂,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的炮弹已经在学校不远处落下。学校全面停课,并终止了一切办公。张爱玲和炎樱被迫返回内地,结束了香港的求学之旅。张爱玲虽然呆在香港的时间不长,但是经过这段岁月的洗礼,对其今后的文学创作和人生都有着重大的影响。

作者丨故园小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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